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法院系统审判制服(夏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商务要求---六、其他要求中:
“★1、中标人交货产品面料须与投标样衣面料生产厂商一致(此条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函),投标时投标人提供面料及里料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别加盖面料、里料生产厂商公章)、面料及里料检测报告复印件(分别加盖公章)。中标后签订书面合同前,中标人须提供与面料、里料生产厂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原件1份作为合同附件。否则,采购人将有权拒签合同。”
修改为:
“★1、中标人交货产品面料须与投标样衣面料生产厂商一致(此条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函),投标时投标人提供面料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面料生产厂商公章)、面料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后签订书面合同前,中标人须提供与面料生产厂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原件1份作为合同附件。否则,采购人将有权拒签合同。”
2、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技术部分中:
生产组织方案 | 10 |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完整的生产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整体组织与安排、整体实施方案;②面料、里料进厂检验;③技术准备、打版、试板样、封样;④制定工艺文件、裁剪、缝制、锁眼钉扣、整烫、成衣检验;⑤包装、入库、出仓、运输、最终交付环节,以上各环节完整清晰,内容详细的计10分,每有一项有缺失的扣2分,每有一项不完整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注:不完整或不合理是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存在逻辑漏洞、前后内容无法连贯、脱离了实际情况、适用性差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等情况。) |
修改为:
生产组织方案 | 10 | 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完整的生产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整体组织与安排、整体实施方案;②面料进厂检验;③技术准备、打版、试板样、封样;④制定工艺文件、裁剪、缝制、锁眼钉扣、整烫、成衣检验;⑤包装、入库、出仓、运输、最终交付环节,以上各环节完整清晰,内容详细的计10分,每有一项有缺失的扣2分,每有一项不完整或不合理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计分。(注:不完整或不合理是指内容具有明显缺陷、存在逻辑漏洞、前后内容无法连贯、脱离了实际情况、适用性差以及与本项目无关等情况。) |
其他事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