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MS诚信服务品牌传播锐化采购项目FTMS诚信服务品牌传播锐化包件资格预审公告(代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询比采购,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包件名称:FTMS诚信服务品牌传播锐化
2.2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 FTMS诚信服务品牌传播锐化项目
一、本项目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FTMS诚信服务品牌传播锐化项目
1、项目背景及目的:
传播一汽丰田诚信服务品牌,对人、对车不同使用阶段的关怀,提升保客及潜客好感度,占领客户心智;
锐化“车辆品质、纯牌零件、专业服务”等一汽丰田诚信服务特质,突出相较其他品牌的优势;
通过整合品牌传播及爱车课堂,满足DLR传播诉求,带来服务收益的增加
2、传播对象:FTMS保客及潜在客户
3、时间安排:合同签订后,一年期
(具体实施内容等以甲方书面指示为准)
4、实施内容:
①整体:把握市场及客户声音,结合热点话题及重大事件,形成FTMS全年传播规划,建立售后官方平台,制作视频等素材,面向FTMS保有客户及潜在客户进行传播,并定期对传播效果进行总结、改善。
②素材输出:高频高质量制作以短视频为主的素材,具体包括品牌传播类视频、爱车养护课堂类视频及零件实验室类视频三类,拟制作清单请参考附件。另外,需激发FTMS体系及DLR创作视频积极性,形成自主创作&宣传的氛围。
③卡券设计及发放:流程设计、代金券种类规划,确保核销及入场。(针对保有客户发布优质稿件,进行代金券奖励;针对一般客户,通过售后官方号等平台,发放代金券)
二、成果物的提交
1、乙方应当在以下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交以下成果物:
包括但不限于:年度传播规划、视频在内的素材、传播效果跟进报告等(详情请参考报价上限表)
三,其他要求:
供应商需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开发团队的产出质量,以及双方在方案中明确的其他KPI指标,否则将影响验收通过及付款。
传播量不少于5433万人次
以上为本项目预计实施内容,实际实施会有少许变动,具体要求待中标后书面指示为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人员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申请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成立时间2年及以上。
3.1.2人员要求:固定员工人数20人及以上,必须为本公司社保(即缴费单位为申请人或申请人分公司)且必须在职6个月以上,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上述人员的(至少包含2023年12月至开启当日至少6个月的)的社保缴费证明(需要体现人员姓名以及缴纳社保的时间)(申请人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申请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申请人应登陆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同样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外籍、港澳台人员(需提供外籍、港澳台人员身份证明) 可以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代替社保证明。
3.1.3其他要求:接受N月货款N+2月支付,出具承诺。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分公司资格预审申请。
3.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3)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至少入围3家,不超过5家,按百分制计算,得分须在70分以上(含70分)合格,合格数量≥5时,按照评分顺序选定5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4年11月11日22:00至2024年11月16日23: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5.2本采购项目此阶段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5.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09:00。温馨提醒,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申请信息。
注:本次采取双开双评的模式,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分开解密,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可以解密响应文件,如通过预审不足3家则项目流标,不再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资格预审文件解密时间为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以平台后续发布通知为准。
6.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 联系方式
8.1 申请单位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申请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8.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递交等
8.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8.4 财务专员
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8.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西塔3F/4F
联系人:戴燕盈
8.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采购项目负责人:葛鹏飞、汪楠
座机:0431-81868674、0431-81868611
手机:17790040722、18626613139
邮箱:gepengfei@faw.com.cn、wangnan43@faw.com.cn
8.7 为进一步为广大供应合作伙伴打造良好合作环境,铲除腐败问题,一汽集团公司各单位特设置举报通道,欢迎您向我们如实反映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与我们携手打造“阳光、合规、透明”的采购生态。
招标人: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纪委举报电话:022-66231220
纪委举报邮箱:FTMC_tftm_jw@ftmc.cn
8.8 纪委举报受理渠道
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tftm_jw@tftm.com.cn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FTMS_jc@ftmc.cn
9. 申请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资格预审或采购活动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申请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资格审查结果通知书等资格预审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申请人, 无论申请人下载与否,均视同申请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1. 申请人异地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知
11.1申请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Microsoft.NET Framework 4.6组件;
11.2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申请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CA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环节的解密操作;
11.3若在规定的解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内,由于申请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