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待处置违法涉案车辆停车场地租赁服务招标项目
停车场地租赁服务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lnhr-fwjt-202404008
预算金额
12万元
招标公司
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李女士19304276022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4/18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18
公告正文
待处置违法涉案车辆停车场地租赁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LNHR-FWJT-202404008)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待处置违法涉案车辆停车场地租赁服务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待处置违法涉案车辆停车场地租赁服务招标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待处置违法涉案车辆停车场地租赁服务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待处置违法涉案车辆停车场地租赁服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3.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他资格材料: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3.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3截至开标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5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18日15时29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8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R-FWJT-202404008 项目名称:待处置违法涉案车辆停车场地租赁服务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万元 最高限价:12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3.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他资格材料: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3.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3截至开标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8日((4月18日报名截止到15:29时止),每天 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 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1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4月18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8日((4月19日报 名截止到15:29时止)(北京时间上午08:30分-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 执照副本;(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 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竞谈文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竞谈文件。(对于不能提 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双兴南路151号 联系方式:13998788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联系方式:19304276022 邮箱地址:LNhongrui@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881801040010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1930427602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双兴南路151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9878887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19304276022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211121000053158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公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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