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梅江区人民检察院警训中心场地、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1-2023-35177
项目名称:梅江区人民检察院警训中心场地、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8,930.7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梅江区人民检察院警训中心场地、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968,930.73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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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梅江区人民检察院警训中心场地、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68,930.73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发开工令后60日内完成施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繳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繳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复印件) , 或者提供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江区人民检察院警训中心场地、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梅江区人民检察院警训中心场地、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
(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专职安全人员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
(6)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梅市建字2022-15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页)
(7)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企业信息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页)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8月05日 至 2023年08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开标大厅(08:30开始受理纸质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8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1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6号)。
6.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现场电子开标,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当日须携带数字证书(即CA证书)到现场开标,如因自身原因未携带数字证书导致逾期未解密响应文件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7.项目类型:工程类
温馨提示:本项目的磋商文件由智慧云平台系统自动生成的招标文件,若PDF版本与Word版本内容有不一致时,应以PDF版本的磋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道前街12号
联系方式:0753-21966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客都大道以东紫晶大厦1栋11楼
联系方式:0753-22599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0753-2259923
广东宏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