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丛台公园园区节点照明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8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邯郸市园林局
招标联系人宁书祥0310-3122169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金龙0311-8889130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3
公告正文
丛台公园园区节点照明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丛台公园园区节点照明工程二次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市园林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邯郸市园林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丛台公园园区节点照明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活动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城市道路照明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4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14 09:00:00 至 2024-12-20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完成 报名,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内容,如未在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 自行承担责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1-03 09:00:00 ,地点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园林局,地址:邯郸市丛台公园南门,联系人:宁书祥、刘哲民,电话:0310-3122169;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357号,联系人:赵金龙、张盼,电话:0311-88891305、1560311230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9.1 监督部门名称: 邯郸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9.2 电话: 0310-3122813
9.3 电子邮件: cgzf3025418@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丛台公园园区节点照明工程二次 投标人/供应商 6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园林局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丛台公园南门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357号
邮编:/邮编:/
联系人:宁书祥、刘哲民联系人:赵金龙、张盼
电话:0310-3122169电话:0311-88891305、15603112300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网址:/网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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