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盛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CSLJS-SJ标段
昌盛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CSLJS-SJ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盛路建设工程已由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常经发审〔2024〕2 号/常经发审〔2024〕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昌盛路位于遥观镇,本次建设范围西起劳动东路,东至后庄桥东侧,实施标准宽度为36米,全长约730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昌盛路道路改造工程、中天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新增出入口工程、桥涵工程、管线工程,同步实施绿化、照明及交安设施等配套工程。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昌盛路合同段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路线、路基、路面、排水、桥涵、交安、给水、燃气、照明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专业设计和综合设计),设计阶段工程测量、地质勘探、老路检测、工程物探及后续全过程跟踪服务等工作。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初勘、初测、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与报批);
b.详勘、定测、施工图设计;
c.协助发包人做好方案审查、报批、施工招标、施工配合及全过程后续跟踪服务等工作。
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施工及监理招标、标前会并负责现场考察的工程介绍,施工配合,编写施工技术规范、编写工程量清单、设计交底、施工配合、地下物探(提供物探报告并通过审查备案)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及工作人员、设计交底、设计修改、设计变更、配合交(竣)工验收、配合业主办理后续报批手续以及其他各类需要等相关工作。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测)成果、初步设计相关文件;
(2)初步设计审查后7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
(3)初步设计获批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送审稿;
(4)施工图专家审查会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修改,提交施工图设计终稿;
(5)勘察设计期间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向设计咨询单位提供设计文件.
施工期间设计单位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现场服务。
质量等级要求:勘察部分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及技术规程执行;设计部分必须满足国家相应规定要求,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专家会审,按要求取得批复文件并根据招标人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及时提供后续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且联合体 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必须为勘察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 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否则取消所有涉及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的投标资格。
②联合体成员中的工程勘察单位应配备一名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作为勘察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 3”信息为准)且必须写入联合体协议书中。
③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④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 (联合体双方均做要求) (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投标报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3)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方面(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①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甲级设计资质;
②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工程设计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 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5)投标人自 2019 年2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 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一级及以上级别公路项目的设计工作。 (以投标报表“表 5”信息为准)。
(①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仅对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评审;②如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业绩为联合体形式,则投标人必须为该工程业绩的联合体牵头人。)
(6)投标人需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并能查询到信用等级,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勘察设计)被评为 C 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公布”为准)。(联合体双方均做要求)。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联合体双方均做要求)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联合体双方均做要求)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联合体双方均做要求)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联合体双方均做要求)
(1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投标报表 “表 3”信息为准);自 2019 年2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 4”中的竣 工时间为准),担任过一级及以上级别公路项目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 4”信息为准)
(①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仅对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评审;②如投标人提供的工程业 绩为联合体形式,则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工程业绩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需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社保,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常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方东路
邮 编:213000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519-89863283
招标代理:常州公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天豪大厦3幢10楼
邮 编:213000
联 系 人:崔工
联系电话:0519-83870503
E-mail:414668900@qq.com
9.其他
9.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 (苏发改法规 发〔2022〕1017 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9.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1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 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若以联合体投标,应以联合体牵头人预约(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预约(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预约截止前,联合体牵头人可以修改联合体成员单位),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自行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文件下载”查阅。编制投标文件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将通过系统生成的《投标报表》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上传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 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 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9.3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3)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3月 11 日上午 9:30 时。招标人定于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楼)不见面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9.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5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9.6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9.7 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联合体各方均需填报并生成投标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