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和平县顺景花园街道升级改造及商品房装修项目(一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街道升级改造
设计施工
商品房装修
金额
972.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2408-441624-04-05-415489
预算金额
972.9万元
招标公司
和平县产城融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陈女士0762-5634691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山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张女士0762-3338819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和平县顺景花园街道升级改造及商品房装修项目(一期)设计施工(EPC)总承 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和平县顺景花园街道升级改造及商品房装修项目(一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72.9 万元,招标人为和平县产 城融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和平县顺景花园街道升级改造及商品房装修项目(一期)为拟对位于和平县阳明 镇兴隆坝顺景花园内的2.4.5栋建筑部分商铺进行全面升级和重新规划,打造成为集精酿啤 酒文化、餐饮、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和平新地标(顺景轩博啤酒广场);含外立面装修、户外 亮化广告灯箱安设、内街装修改造及钢结构雨棚搭建等,涉及外立面积约4600 平方米,内 部商铺面积约12781.47m²。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和平县顺景花园街道升级改造及商品房装修项目(一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和平县顺景花园街道升级改造及商品房装修项目(一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ui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联合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满足承接本项目所需以下 (1)、(2)的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书或 由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
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证书或装修装 饰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4)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 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 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 台登记(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5.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正式员工。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 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在本公司(含分公司) 缴交社保证明。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1)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投 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 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 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正式员工。拟派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 责人、专职安全员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委派。 (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他协调工作。;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1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广东山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源路粤创大 厦4楼(雅居乐金麟府东北门正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东山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源路粤创大 厦4楼(雅居乐金麟府东北门正对面)) 七、其他 和平县顺景花园街道升级改造及商品房装修项目(一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 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和平县顺景花园街道升级改造及商品房装修项目,已由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项目代码 2408-441624-04-05-415489)批准建设,项目资金由和平县产城融合发展投资 有限公司自筹解决,项目资金100%已落实。招标人(业主单位)为和平县产城融合发展投 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山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和平县顺景花园街道升级改造及商品房装修项目(一期)设计施工(EPC) 总承包 2.2项目代码:2408-441624-04-05-415489 2.3建设地点:和平县阳明镇顺景花园内。 2.4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和平县顺景花园街道升级改造及商品房装修项目(一期)为拟对 位于和平县阳明镇兴隆坝顺景花园内的2.4.5 栋建筑部分商铺进行全面升级和重新规划,打 造成为集精酿啤酒文化、餐饮、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和平新地标(顺景轩博啤酒广场);含外 立面装修、户外亮化广告灯箱安设、内街装修改造及钢结构雨棚搭建等,涉及外立面积约 4600 平方米,内部商铺面积约12781.47m²。 2.5 招标项目投资控制: 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729000.00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9400000.00元;设计费为 329000.00 元。 说明:本项目实行全过程限额投资、限额设计、限额施工,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最高投标限价 (包括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单价、费率)的为无效投标。 2.6工期要求2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监 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7 招标范围:
分别完成本项目所含全部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结算编制、施工、 竣工验收、移交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 保修服务等相关配套工作,完成工程结算、工程保修、工程审计配合,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止, 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为(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范围: 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 施工图审查、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服务工作、专业设计 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编制规划报建文件、技术文件。 (2)施工范围:负责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包含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工作,以项目申请报告及 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①拟对和平县顺景花园街道升级改造及商品房装修项目(一期)为拟对位于和平县阳明镇兴 隆坝顺景花园内的2.4.5栋建筑部分商铺进行全面升级和重新规划,打造成为集精酿啤酒文 化、餐饮、休闲娱乐为一体的和平新地标(顺景轩博啤酒广场);含外立面装修、户外亮化 广告灯箱安设、内街装修改造及钢结构雨棚搭建等,涉及外立面积约4600平方米,内部商 铺面积约12781.47m²。 ②负责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办理施工许可证((临时施工许可)) 报监手续(如需)、排污手续、排水接驳、临水临电、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 程验收、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手续中应由中标人承担的费用。 ③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 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 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招标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 ④项目范围内的场地围蔽施工及至合同项下全部工程保修期的保修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包 含在合同价款中)。 ⑤配合完成本招标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 整理汇总、竣工图签审及竣工图编制(份数按招标人要求);在本招标项目范围内工程资料 正式移交给招标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应由中标人承担的均包括在中标 合同价款中。 最终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
预算内容及项目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 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2.8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 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现行 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 (2)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联合体)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且满足承接本项目所需以 下(1)、(2)的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书或 由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 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拟派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证书或装修装 饰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4)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 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3.4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 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办理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 台登记(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 3.5 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正式员工。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 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在本公司(含分公司) 缴交社保证明。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投标: (1)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投 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 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 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正式员工。拟派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 责人、专职安全员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委派。 (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他协调工作。 4、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 09:00~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山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市源 城区永源路粤创大厦4楼(雅居乐金麟府东北门正对面))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5.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限施工单位提供)复印件或打印件。 5.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社保证明复 印件或打印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社保证 明复印件或打印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4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师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打印件 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5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打印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 印件。 5.6联合体协议原件(如有)。 5.7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 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 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若参加整个招标过程的投标人 代表是委托代理人,则还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明:(1)投标登记资料对应复印件、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一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 注连续页码投标登记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每 份投标登记资料须加盖骑缝章。 (2)投标登记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投标登记①资料不齐的②没有按规定编制 的③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④没有按规定签名的⑤投标登记资料复印件在登记时均需提供原 件核查,未能出具原件核查或复印件与原件不符的。 6、投标人须知 6.1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3 投标人必须提交1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 担保保函或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的投标人初步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3.1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银行转账(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 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6.3.2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必须是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 函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 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90日历天。 6.4 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 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 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后不得随意变更,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因重病或 6.5 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二是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 单位的三是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 7. 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需要更换的四是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 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五是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六是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 七是死亡的。如符合上述理由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配合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资 格条件、加分条件相同的项目经理。 6.6 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必须参加开标会,并自带单独一份有效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不参加开标会的,其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 身份证原件备查,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6.7 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需清楚投标文件内容并在《投标函》内签字确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30日9:30,地点为广 东山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源路粤创大厦4楼(雅居乐金 麟府东北门正对面))。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mw.cebpubservice.com/)、 广东山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ww.gdshanyue.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平县产城融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和平县阳明镇东山路64号3楼303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62-5634691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山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源路粤创大厦4楼(雅居乐金麟府东北门正对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62-3338819 注:招标文件及申请报告请在广东山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下载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和平县产城融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平县产城融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和平县阳明镇东山路64号3楼303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762-5634691 电子邮件:49285427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山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源市源城区永源路粤创大厦4楼(雅居乐金麟府东北门正对面) 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0762-3338819 电子邮件: gdsyxmgl@163.com 勾 0 \《lc(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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