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伊宁市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项目(西区污水厂再生水管网及配套附属设施)(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唐雪芹1580999033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梦琪186999065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2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 |||||||||||||||||||||||||||||
伊宁市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备案。招标人为伊宁市联创城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宁市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项目(西区污水厂再生水管网及配套附属设施)(监理)(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宁市 2.工程规模:东厂、西厂、南岸新区再生水工 程总建设规模为7.92万m2/d,其中东厂供水站建设规模为2. 88 万m2/d;西厂 供水站建设规模为3.54万m2/d;南岸新区供水站 建设规模为1.5万m2/d.新建伊宁市东区污水处理厂、西区污水处理厂、南岸新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供水站及配套附属设施,敷设再生水管网66300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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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监理服务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2日 16时00分 2.投标地点:请投标单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 GEF)在投标截至时间之前上传至金润网上开标系统,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0时00分至2023年10月17日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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