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家界市永定区气象局张家界市永定区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区域自动气象站)升级改造项目实景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5.9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永定财采计[2023]066号
预算金额45.98万元
招标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气象局
招标联系人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80744014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0
公告正文
张家界市永定区气象局张家界市永定区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区域自动气象站)升级改造项目实景监控系统采购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06月28日
张家界市永定区气象局 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区域自动气象站)升级改造项目实景监控系统采购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区域自动气象站)升级改造项目实景监控系统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定财采计[2023]066号
3、委托代理编号:2929-20230628-1143
4、采购项目预算:459,8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01最低价法 03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01固定总价 02固定单价 03成本补偿 04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供货,同时提供三年的运维服务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02中小企业 03小微企业 04监狱企业 05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06月28日 至2023年07月05日, 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在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S112)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S112)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S112
3、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0日 09:00
4、开标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S112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李女士
2、电话:18074401428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张家界市永定区气象局
(2)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街道盘山庙街与双拥路交汇处
(3)联系人:李女士
(4)邮 编:/
(5)电 话:1807440142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S112
(3)联系人:吴乡
(4)邮 编:/
(5)电 话:13574412906
(6)电子邮箱:/
公告时间:2023年06月28日
张家界市永定区气象局 的张家界市永定区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区域自动气象站)升级改造项目实景监控系统采购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市永定区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区域自动气象站)升级改造项目实景监控系统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定财采计[2023]066号
3、委托代理编号:2929-20230628-1143
4、采购项目预算:459,8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01最低价法 03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01固定总价 02固定单价 03成本补偿 04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供货,同时提供三年的运维服务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459,800 | 气象服务(实景监控系统)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459,800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02中小企业 03小微企业 04监狱企业 05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06月28日 至2023年07月05日, 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在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S112)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S112)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 0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S112
3、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0日 09:00
4、开标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S112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李女士
2、电话:18074401428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张家界市永定区气象局
(2)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街道盘山庙街与双拥路交汇处
(3)联系人:李女士
(4)邮 编:/
(5)电 话:1807440142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御景湾二期金瑞苑一楼S112
(3)联系人:吴乡
(4)邮 编:/
(5)电 话:13574412906
(6)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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