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专业分包
招标公告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五象投资创新型信息产业基地三期(3#、4#、5#、8#)及附属工程拟对以下专业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 招标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南宁市良庆区金良路以南,新英路以西
工程造价:19368.367687万元
建筑规模:96128m²
三、招标日程安排
1、招标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5日。
2、招标答疑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序号 | 名称 | 做法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开挖土方场外运输 | / | m³ | 54641.00 | / |
注明: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2、上列范围招标方有权根据所承接任务量进行调整。3、由中标单位负责深化设计,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
五、投标须知
(一)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要求:
1、各投标人均为合法,诚实守信有实力的分包商,同时各投标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投标内容相对应的专业资质,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再有效期内)。
2、服务质量优良,未进入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黑名单。
(二)工程质量要求
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2、由于分包商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由此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以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商承担。
3. 分包商应严格按照合同及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施工资料及竣工资料的归档移交,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三)专业分包结算与付款方式等:
1、分包商对分包合同价款已有充分的认识。分包合同价款应涵盖合同中分包商所承担的全部义务,以及为正确实施、完成工程并修补任何缺陷所需的全部相关事项。分包商已充分考虑并自愿承担了合同价款中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合同价款已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再另行计算。
2、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施工期间,由乙方向甲方每月25日前申请开具每月施工任务单,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根据任务单工程量,在甲方在收到项目发包人支付本分包合同项下工程内容的工程款后,按实收工程款占应收工程款的比例(80%),同比例向乙方支付当期应付进度款。工程竣工前乙方应交齐各种质保资料,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14天内将决算书交甲方进行审核,待甲方与项目发包人进行结算且发包人支付完毕甲方工程款后,甲方再按甲乙双方审定的结算总造价向分包人乙方累计支付工程款至97%,余3%工程款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待保修期贰年满后无息付清给乙方,其他过程中不借支。除保修金外,在支付最后一次款项时,乙方先提供相应的工程款发票及提交贰份附有领款人签字的施工人员《工资发放表》及结清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到项目存档备查后甲方再予以支付结算款。乙方未提供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3、所有对分包商工程量的计量都应在招标人从业主处取得工程量确认后方能作为支付工程价款和工程结算的依据。
4、支付方式:按主合同执行,支付形式为银行转账支付、供应链金融、银行承兑汇票等。
支付前,分包商必须按双方确认的过程计量单或结算单,全额提供或开具并交付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如投标方要求改变上述约定,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需要修改内容进行说明。投标方未在投标文件说明的视为投标方认可上述约定。
六、开标、评标
1、开标:在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上进行开标,依据广西建工集团集中采购平台招投标办法进行。
2、评标:选择合理低报价、履约能力强、诚实守信、有一定资金实力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七、服务承诺
1、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前述投标办法评选出的投标人。
2、招标价格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违约。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强
电话:18169639550
邮箱:359094721@qq.com
监督机构: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集中采购部/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71-2820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