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医院地方伤病员食堂餐饮服务需求公示(2024JQ28-F3005)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q28—f300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医院地方伤病员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2024-JQ28-F3005)
我部拟对某医院地方伤病员食堂餐饮服务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条件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一、项目名称:某医院地方伤病员食堂餐饮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Q28—F3005
三、项目概况:
四、公示时限: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军队采购网失信名单的供应商(www.plap.mil.cn/)。
(六)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要求餐饮企业持有的营业执照经营项目含餐饮经营。
七、需求明细及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八、意见反馈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站,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主题:2024-JQ28-F3005+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按照军队质疑的相关要求,将质疑资料(质疑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格式见附件2)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PDF格式) 发送至:cgb2126218@163.com,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9-2126218
监督部门:某单位纪委; 联系电话:13708793340
2024年11月1日
(2024-JQ28-F3005)
我部拟对某医院地方伤病员食堂餐饮服务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条件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
一、项目名称:某医院地方伤病员食堂餐饮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Q28—F300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地方伤病员食堂餐饮服务 | 1 | 详见 附件1 | 云南省 普洱市 | 合同一年一签; 共计三年 | 无 | 拟后续通过竞争性谈判选取1家中标供应商 |
四、公示时限: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军队采购网失信名单的供应商(www.plap.mil.cn/)。
(六)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要求餐饮企业持有的营业执照经营项目含餐饮经营。
七、需求明细及技术参数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八、意见反馈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站,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主题:2024-JQ28-F3005+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按照军队质疑的相关要求,将质疑资料(质疑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格式见附件2)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PDF格式) 发送至:cgb2126218@163.com,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9-2126218
监督部门:某单位纪委; 联系电话:13708793340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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