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比选公告-2024年彭水分公司无线小微工程建设辅材采购项目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xjj-4b-20240115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彭水分公司无线小微工程建设辅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XJJ-4B-20240115),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彭水分 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 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本项目计划采购金额为:30.00万元(含税),采购价为暂估价,实际结算价按实际订单为准。 注: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比选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比选人向参选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参选人不同意此条 款,则参选人应书面告知比选人,并退出本项目的参选。 (2)协议有效期: 双方同意由卖方和/或供应商作为买方和/或采购方的设备及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满1年。如在有效期内出 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①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同类材料>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买方就再次采购<同类材料>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①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同类材料>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买方就再次采购<同类材料>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3)配送要求:正常订单要求自接收到采购人订单起48小时内免费配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应急订单要求自接到采购人订单起24小时 内免费配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4)质量标准:合格(参照行业验收规范并符合重庆电信相关要求)。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分包及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2)采购内容:
序号采购内容基准单价(含税)规格
1热镀锌横担480.00元/套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2热镀锌接地体180.00元/块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3热镀锌接地扁铁115.00元/块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4热镀锌钢管62.00元/根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5配电箱75.00元/台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4热镀锌钢管62.00元/根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5配电箱75.00元/台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6不锈钢抱箍支架20.00元/套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7铁丝6.00元/KG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8波纹管4.00元/米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9电缆6.00元/米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10喷漆10.00元/瓶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11插板30.00元/个以技术规范书要求为准
(3)产品名称:安装辅材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 、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 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基准参选单价(含税),详见“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参选人在基准参选单价的基础上报一个折扣系 数,折扣系数不得高于100%,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 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 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主体资格证 件扫描件。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参选或者 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2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 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2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2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 不再执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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