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地基处理I区工程临时用电专用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地基处理I区工程临时用电专用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广州港南沙港区国际通用码头工程地基处理Ⅱ区工程临时道路工程由中铁广州工程局港航公司实施,即将施工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
施工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顶管、电力井、箱变基础(含松木桩)、箱变围栏、电缆标识牌(详见工程量清单)。费用包含完成本项目需要的劳务、材料、机械、小型机具及配件、电箱、水电气费、柴油、安装、缺陷修复、利润、安全管理费、其他辅材、与本工程相关的部门协调费、安全文明生产费、税金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等;投标报价的单价中需包含配合完成该工作需要的零租机械、零星用工费用。
(2)实施周期:
计划开工日期暂定为: 2024年3月15日
工期安排(暂定):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15日
具体工期以实际通知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中铁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合格劳务企业的单位,在其企业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参与项目投标。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4)业绩要求:
具有类似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有效合同的复印件;
(5)信誉要求:
合同履约率100%;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标包中同时投标;
(7)所有入围单位若要承揽本项目工程,必须满足中铁广州集团港航公司准入要求方可承建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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