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JG2023-6188]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校区20号学生宿舍楼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3-6188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校区20号学生宿舍楼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6188)
补充公告
各相关单位:
广州医科大学越秀校区20号学生宿舍楼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6188)于2023年10月2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1
招标文件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详见原文
具体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二、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及场地安排现进行调整,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1:《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3年12月8日
附件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企业资信
(20分)
类似业绩
6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中标金额在18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完成15项以上(不含15项)的得6分;完成10-15项(含15项)的得3分;完成1-9项的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
工程获奖
6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过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获得20项以上(不含20项)的,得6分;获得11至20项(含10项)的,得3分;获得1至10项的,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工程研发能力
4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房建类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5项(不含5项)以上的,得2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房建类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4-5项(含5项)的,得1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房建类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1-3项的,得0.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2分。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房建类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10项或以上的,得2分;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房建类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6-9项的,得1分;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获得省级或以上房建类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1-5项的,得0.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2分。
第三方评价
4
投标人至今(须含最近评审年度(2022年度)),连续获得“纳税信用A级” 证书5年或以上的,得2分;连续获得“纳税信用A级” 证书3~4年的,得1分;连续获得“纳税信用A级” 证书1~2年的,得0.1分;
本项最高得2分。
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以上任意三项认证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以上任意二项认证证书的,得0.1分。
本项最高得2分。
合计
20
 

备注:
1、【类似业绩】:业绩包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EPC项目)。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施工费用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工程获奖】:
(1)工程获奖以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为准。①国家级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颁发的质量类工程奖项,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装修、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②只计算房建类工程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2)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不提供平台内网页信息截图的工程获奖不予评审。
(3)投标人须为该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若获奖证书中无法体现投标人名字的,则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评审申请材料、批复文件等),否则不予计分。
(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
3、【工程研发能力】:
(1)工法奖项以投标人提供的工法证书等证明材料为准,时间以工法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科技成果须成功应用于投标人承建的房建项目,须同时提交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扫描件及提供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房建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以上要求提供的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该工法不能计算有效工法。
  (2)房建类科学技术奖项:需提供各级人民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扫描件,并同时提交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其他能证明应用于投标人房建项目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
4、【第三方评价】:
(1)“纳税信用A级”证书须包含2022年度,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投标人须提供税务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A级”证书扫描件或提供省级或以上税务局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评定时间以证书上注明的评价(评定)年度为准。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管理体系认证:需同时提供体系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址:http://www.cnca.gov.cn/)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并提供证书相关的网页截图,已失效或撤销或无提供的不得分。
5、投标人如果同时满足多个评分档次的,按所满足的最高档得分。
6、投标人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若分数出现小数点时,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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