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呼铁途程车辆维修有限公司生产用车定点维修及项目集体议价公告二次采购公告
定点维修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吸污车辆叉车发动机大修变速箱大修轮胎罐体封头缸体校油泵高压泵变速箱总成差速器总成电脑版吸污真空泵总成吸污大架后桥缸盖总成取力器前桥吸污阀门喷油嘴喷油器立叶轴空调压缩机曲轴四配套气泵大传动轴仪表总成离合器三件套丰田汉兰达全合成机油滤芯套包发动机大保养变速箱大保养尼桑帕拉丁公务用车火花塞高压线助力油刹车油灯泡玻璃水防冻液加氟氟油皮带张紧器清洗节气门汽油滤汽油管调刹车清洗风道补胎雨刷片喷水嘴喇叭电瓶充电电瓶桩头跟换动平衡四轮定位充氮气电脑检测遥控电池跟换调校别克GL8发动机总成正时套包轴头锁块刹车总泵刹车分泵油箱圆宝梁下悬挂悬挂拉杆发动机胶墩发动机支架水箱冷凝器电子扇水泵助力泵方向机拉杆发电机空调泵中网大灯总成凸轮轴电磁阀正时轮玻璃升降器升降器开关ABS泵ABS传感器气囊游丝转角传感器挡风玻璃车窗玻璃刹车盘汽油泵总成半轴过桥轴承排气筒门扣手反光镜尾灯雨刷电机遥控器平衡轴起动机减震器三元催化器氧传感器联轴器座垫脚垫轮毂手刹线点火线圈保险机一般故障维修更换配件车辆保养机油空滤定期巡检拖车费维修更换工费车辆维修架落车汽车维修喷漆汽车修理车辆故障维修汽车配件加注油品车辆配件设备维修电话回访报修巡检车辆巡检车辆报修日常维护技术咨询资料信息日常操作车辆故障处理简单故障诊断机动车辆修理修配零配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mghttc-2023-17-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岳永乐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呼铁途程车辆维修有限公司生产用车

定点维修及保养项目集体议价公告(二次)

编号:NMGHTTC-2023-17-1

第一部分 公告内容

内蒙古呼铁途程车辆维修有限公司现需对我公司2024年度包头地区、呼和地区吸污作业生产用车定点维修及日常保养项目进行公开集体议价,欢迎符合并有实施能力的业务单位踊跃报名,具体内容如下:

议价项目名称

部分

项目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合计:所有生产用车全年按季度定期保养(10辆吸污车、2辆叉车)

167000.00元/年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维修项目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1

吸污车

10



发动机大修

10000.00

变速箱大修

8000.00

2

叉车

2



发动机大修

10000.00

变速箱大修

8000.00

合计

36000.00



序号

配件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1

轮胎

700R/16



以实际发生为准

800.00

2

罐体

3.5-4.5m³(不锈钢)



以实际发生为准

36000.00

3

罐体

3.5-4.5m³(铁)



以实际发生为准

10000.00

4

中缸总成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9000.00

5

缸体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8000.00

6

油泵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6000.00

7

高压泵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10000.00

8

变速箱总成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7000.00

9

差速器总成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5400.00

10

电脑版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4000.00

11

吸污真空泵总成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4800.00

12

吸污大架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4000.00

13

后桥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3500.00

14

缸盖总成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3000.00

15

取力器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3000.00

16

前桥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2000.00

17

吸污阀门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1200.00

18

喷油嘴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2600.00

19

喷油器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2480.00

20

立叶轴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2000.00

21

空调压缩机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2600.00

22

曲轴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2700.00

23

四配套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2500.00

24

气泵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2600.00

25

大传动轴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2400.00

26

校油泵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2500.00

27

仪表总成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1800.00

28

罐体封头(铁)

3.5-4.5m³



以实际发生为准

6000.00

29

罐体封头(不锈钢)

3.5-4.5m³



以实际发生为准

10000.00



30

离合器三件套

配套



以实际发生为准

2000.00

合计

159880.00



序号

车辆品牌

数量

单位

维修项目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1

丰田汉兰达











1



小保养(5000公里保养一次含全合成机油、滤芯套包)

980.00

发动机大保养(50000公里一次

2800.00

发动机大修

20000.00

变速箱大保养(50000公里一次)

3400.00

变速箱大修

11000.00

2

别克GL8









1



小保养(5000公里保养一次含全合成机油、滤芯套包)

940.00

发动机大保养(50000公里一次)

2600.00

发动机大修

15800.00

变速箱大保养(50000公里一次)

2800.00

变速箱大修

13500.00

3

尼桑帕拉丁











1



小保养(5000公里保养一次含全合成机油、滤芯套包)

590.00

发动机大保养(50000公里一次)

3500.00

发动机大修

9000.00

变速箱大保养(50000公里一次)

500.00

变速箱大修

5900.00

合计

93310.00



序号

车辆品牌

数量

公务用车全年一般故障维修

不含税最高限价(元)

1

丰田汉兰达



1

包括:火花塞、高压线、助力油、刹车油、灯泡、玻璃水、防冻液、空调、加氟、氟油、皮带、清洗节气门、汽油滤、汽油管、调刹车、清洗风道、补胎、雨刷片、喷水嘴、喇叭、电瓶充电、电瓶桩头跟换、动平衡、四轮定位、充氮气、电脑检测、遥控电池跟换、调校

3800.00元/年

2

别克GL8



1

3800.00元/年

3

尼桑帕拉丁



1

3800.00元/年

合计

11400.00元/年



序号

配件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丰田汉兰达

别克GL8

尼桑帕拉丁

1

发动机总成

配套

1



20000

18000

12000

2

变速箱总成

配套

1



15000

15000

8000

3

正时套包

配套

1



3680

3000

2400

4

轮胎

配套

1



1080

850

750

5

轴头

配套

1



650

680

620

6

锁块

配套

1



720

630

310

7

刹车总泵

配套

1



1000

1000

450

8

刹车分泵

配套

1



980

940

340

9

油箱

配套

1



1500

1400

1000

10

仪表总成

配套

1



2100

2000

880

11

圆宝梁

配套

1



2700

1500



12

下悬挂

配套

1





860

600

13

悬挂拉杆

配套

1



380

370

80

14

发动机胶墩

配套

1



660

400

210

15

发动机支架

配套

1



710

380

245

16

水箱

配套

1



1550

920

750

17

冷凝器

配套

1



1350

1200

650

18

电子扇

配套

1



1425

1150

1040

19

水泵

配套

1



850

620

480

20

助力泵

配套

1



1500

680

610

21

方向机

配套

1



3680

2600

1860

22

方向机拉杆(内)

配套

1



350

380

270

23

方向机拉杆(外)

配套

1



480

340

315

24

发电机

配套

1



2000

1680

860

25

空调泵

配套

1



2450

2180

1680

26

皮带张紧器

配套

1



720

550

340

27

中网

配套

1



860

680

380

28

大灯总成

配套

1



1560

1340

680

29

凸轮轴

配套

1



2600

1680

860

30

节气门

配套

1



1580

1580

1800

31

凸轮轴电磁阀

配套

1



850

720



32

正时轮

配套

1



2000

1680

600

33

玻璃升降器

配套

1



850

600

310

34

升降器开关

配套

1



480

370

240

35

ABS泵

配套

1



2100

2050

1280

36

ABS传感器

配套

1



485

390

300

37

气囊游丝

配套

1



1080

720

570

38

转角传感器

配套

1



2180

800



39

挡风玻璃

配套

1



1000

850

680

40

车窗玻璃

配套

1



500

420

400

41

刹车盘

配套

1



850

650

450

42

汽油泵总成

配套

1



1580

1500

860

43

后桥

配套

1



4000

2850

3000

44

半轴

配套

1



2600

980

420

45

传动轴

配套

1



3800



1280

46

过桥轴承

配套

1



850



620

47

排气筒

配套

1



2450

890

480

48

门扣手

配套

1



360

290

140

49

反光镜

配套

1



860

850

600

50

尾灯

配套

1



680

650

450

51

雨刷电机

配套

1



870

750

420

52

遥控器

配套

1



600

600

620

53

平衡轴

配套

1



2450

980

800

54

起动机

配套

1



2150

850

680

55

喷油嘴

配套

1



500

460

420

56

减震器

配套

1



980

800

450

57

三元催化器

配套

1



3500

2480

2000

58

氧传感器

配套

1



980

600

700

59

联轴器

配套

1



850

600

580

60

座垫

配套

1



450

700

450

61

脚垫

配套

1



400

600

400

62

轮毂

配套

1



800

700

600

63

手刹线

配套

1



560

600

570

64

点火线圈

配套

1



600

520

390

65

电瓶

配套

1



700

720

700

66

保险机

配套

1



1300

900

850

67

钣金喷漆

配套

1



400

400

400

合计

121760

95110

64170

281040

六部分总合计

748630



注1:部分一:“一般故障维修及定期保养”为:保证该车辆一年内正常运行使用承修方须完成的维修养护,包括日常故障维修所更换的易损件、配件的费用、车辆保养(含机油空滤等)、维修工费、定期巡检工费、拖车费等合计费用;

注2:部分二:大修项目(大修标准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为:发生该部位大修时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更换配件费用、维修工费、拖车费等合计费用;

注3:部分三:更换配件项目为:配件购置费用、维修更换工费、拖车费等合计费用;

注4:有意向者前来我单位现场查看车辆。

注5:车辆维修地主要为呼和浩特、包头地区,不排除其他可能需要服务的地区。

二、主要事项

1.基本要求: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良好的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须符合议价方的实际产品质量要求及标准。

2.资格要求:

2.1承修方须具有独立施工场地或维修车间,不低于800平米。

2.2具有架落车、汽车维修、喷漆等必备设备设施及工具。

2.3具有从事汽车维修二类(级)或以上资质。

2.4能够出具正规维修、保养单据及发票,符合国家汽车维修“三包”要求。

2.5所更换配件需附产品合格证、有效说明、证书、出厂检验报告等。

2.6第一、二、三部分投标方须有承修政府或企业吸污车辆业绩。第四、五、六部分投标方须有承修政府或企业办公用车辆业绩。

3.服务要求:

一般故障时间2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维修完成,不得影响生产使用,维修时间超期或配件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造成延期的,按逾期违约责任处理。因维修和配件质量造成他人损害的,承修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维修项目在本标段范围的按照议价内容执行,超出标段所列范围,但不需更换配件的故障,由承修方免费维修。

4. 付款方式:投标方需同意并执行双方约定合同中的付款方式,须开具符合议价方要求的发票类型。

5.验收方式:按国家汽车修理规定的验收标准或议价方标准、质量要求验收。

6.中标方式:经评审符合要求的同标准、同质量不含税总报价最低价中标法,但不是唯一原则,如投标方资质不符或缺项将不予进行比价视为无效投标。

7.报名要求:投标方未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报名不准予参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贰万元整)中标后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0元整(壹拾万元整。中标后投标保证金直接抵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承修方。未中标由议价方在60天内返还投标方。

8.评审方式:投标人提供议价方各车型的服务价格。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不含税总价中标法,即相同性能、品牌标准、规格和质量下,三部分最低不含税总价成交原则,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9.标的期限:2024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2日。

三、质量要求及售后承诺(以下承诺承揽方需在议价资料内的偏离表中逐项进行如实响应并严格履行,否则视为资质不符不予参评。)

1、每次维修项目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发生维修部位(包括所涉及部位)故障的,承修方须提供免费质保,且需提供广泛、优惠的技术服务(易损件除外)。

2、投标人具备外出救援或处理现场故障能力。

3、项目实施地点为包头地区承修方厂区、包头地区包头车辆段院内、呼和浩特地区呼和运用车间院内、呼和浩特地区动车所院内、呼和浩特地区动集整备所院内,以及我单位指定作业地点,承修方须根据我方要求施修或协商处理。因故障较大院内无法修复的,由承修方负责运输至维修地点维修,维修需按约定时间完成,且往返费用由承修方承担。

4、承修方对所雇佣人员负有劳动安全主体责任,须对人员进行岗前铁路劳动安全知识相关培训并积极配合议价方进行各类培训教育工作,以适应安全及相关要求。承修方维修人员须认真学习至熟知包头车辆段及议价方相关规章制度。

5、车辆故障维修时所更换配件须采用全新配件,严禁更换使用过或维修过配件,项修后保证车辆所有性能正常运转。

6、承修方维修服务使用的汽车配件、材料的安全性能、技术参数、安全使用要求,必须等同于或者高于汽车原厂配件,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对因承修方所供配件、加注油品等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车辆维修、保养后不能正常运转的情况,对批量产品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所供产品以次充好的,对售后服务未按要求实施的承修方,停止其产品、配件、服务等各项内容的进行,并将其列入不良记录供货方名单,禁止其三年内参加我单位任何议价项目。不良记录供货方名单仅用于我单位业务,不对其他单位业务产生影响。

7、在质保期内如所更换的配件发生故障,承修方需免费重新更换配件或维修,质保期重新进行计算为1年。质保期对已更换的油品等涉及产品免费进行更换,维修服务后,应向我方提供产品、配件的一切有效说明、证书及合格证书、出厂检验报告。所提供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三包”服务。

8、承修方更换的车辆配件,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违约责任处理。不能更换的,必须及时与议价方进行沟通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如因供货方原因导致车辆延期维修、保养等情况,按照不能交货处理,议价方将按合同约定予以考核。因产品质量造成他人损害的,承修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9、承修方须具备24小时昼夜维修服务能力,可按照议价方要求及时到达议价方指定维修、服务现场。

10、公告内车辆信息仅供参考,投标方在报名前须对议价方车辆车况、车型以及实际工作量进行现场勘察,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预算,预算中需明确费用明细并在维修前明确告知议价方不得隐瞒。

11、车辆维修、保养所用配件、材料、物资等凡在运输中发生的一切问题包括运输费用及发生的相关问题,均由承修方承担,且不得因运输耽误维修时间。

12、承修方需24小时提供无偿设备维修技术支持,每月进行一次电话回访,每6个月必须不少于一次对现场车辆进行巡检及日常保养,如遇春运、暑运、高温、高寒等特殊时期,承修方需随时响应议价方提出的临时增加报修巡检服务。承修方在车辆巡检时需向我单位提出巡检计划,明确巡检目标,并提前通知车辆巡检时间,做好前期沟通工作。每次巡检后承修方应做好巡检记录,并针对巡检结果向我单位提出车辆报修、维护的合理化建议。

13、承修方需无偿向我单位提供及时的技术咨询、资料和信息,在我单位有日常操作、维护及常见车辆故障处理等方面培训需求时,承修方须无偿配合我单位对作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使我单位工作人员达到日常维护、简单故障诊断的目标。

14、承修方在车辆维修完成后要将维修场地清理干净,不允许有维修杂料。其他要求按照议价方及上级单位相关要求执行。

15、承修方在接到我单位维修需求时,必须在4小时内到达我单位指定维修地点进行维修、保养等工作(呼、包两地),所产生的路费、食宿费、人工费等费用均由承修方自行承担。

四、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

1、公告内所有项目条款均可作为合同签订条款,投标方必须在议价方《合格供方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与议价方签订书面合同并严格执行,如因投标方原因无法与议价方签订书面合同,议价方将视为其放弃中标资格并按照弃标处理,扣除投标保证金20000元(贰万元整),并永久取消其在内蒙古呼铁途程车辆维修有限公司各项议价项目参与资格。

2、投标方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如有任何虚假、伪造资料、欺骗隐瞒等情况,议价方将视为违约处理,扣除投标保证金20000元(贰万元整),议价方将永久取消其在内蒙古呼铁途程车辆维修有限公司各项议价项目参与资格。

3、议价方将以中标候选人方式评选出候选人依次顺位,签订合同过程中议价方有权现场核实中标候选人资质能力等情况,对于经核实不符合集体议价公告要求的,以甲方有权否决其候选人资质,并追究违约责任。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内包含机动车辆修理修配。②投标人需具有二类(级)或以上汽车维修经营资格,且具有汽车维修能力及零配件供应保障能力。③在包头市内拥有独立固定施工场地或维修车间,不低于800平米(提供维修场地的证明文件或资料等),具有吸污车罐体拆卸检修的空间和能力。具有架落车、汽车维修、喷漆等各类必备维修检测设备设施及工具,有能够容纳2辆吸污车维修的独立检修车间。④能够满足招标方的异地维修要求,提供及时、高质量的维修服务(附有主要车辆维修设备设施照片以及不少于5名维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⑤第一、二、三部分投标方须有承修政府或企业吸污车辆业绩,附近一年承修合同及发票。第四、五、六部分投标方须有承修政府或企业办公用车辆业绩,附近一年承修合同及发票。能够出具正规维修、保养单据(附样本)及发票,符合国家汽车维修“三包”要求。⑦所更换配件需附产品合格证、有效说明、证书、出厂检验报告等。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任一季度财务结算报告及相关表格,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公司简介);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附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由授权人及被授权人签字;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⑩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2023年任一个月缴税凭证);⑾议价资料正本必须全部为清晰的复印件,并严格按照要求制作资料,所有可能产生疑义或存在缺项的议价资料,议价、采购方将视为无效投标。⑿对公告第三项1-15项条款逐一在质量要求及售后承诺偏离表内进行响应。

六、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包头铁路车辆段修配厂有权依法追究投标方的责任。

七、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12时00分

议价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包头火车站西侧一公里处内蒙古呼铁途程车辆维修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文件咨询电话、传真:0472-2893189 联系人:岳永乐15804897519

报名咨询电话:曹娜13848421522

九、报名方式

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报名成功后,发送截图到邮箱xpcscjyb@163.com。

十、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内蒙古呼铁途程车辆维修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广鑫支行

账号:0603033009022121592



十一、关于成交的说明

1. 内蒙古呼铁途程车辆维修有限公司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会上确定成交人。有具体采购数量、金额的,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承揽方领取《合格供方通知书》。

2.对未成交的报名人不解释原因,不退回议价文件。

十二、关于签订合同的说明

承揽方收到《合格供方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议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如承揽方违约,议价方有权暂停或取消其在包内蒙古呼铁途程车辆维修有限公司组织的各项议价活动,并将其列入不良承揽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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