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起重机更新及升级改造项目已由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项目招标编号:HXZC高峰CG202401007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高峰公司井下起重机为各设备、维修硐室建成时配套设备,运行时间较长,设备老化严重,稳定性差,故障率高,且在用起重设备为无“MA”或“KA”认证的产品。为满足井下安全生产,需采购新设备替换在用六台单梁起重机,更新改造五台双梁桥式起重机和一台单梁桥式起重机,确保公司井下在用起重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2.2 项目名称: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井下起重机更新及升级改造项目
2.3 项目地点:广西河池南丹县大厂镇高峰公司
2.4 项目投资估算:292.63万元(价格包含设备、运输费、旧设备拆除及新设备安装调试费、税费等)
2.5 招标范围:
(一)以下设备安装于高峰公司井下生产现场,投标商要具备相应安标资质。
序号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起吊重量、跨度) |
计量 单位 |
计划 数量 |
起吊高度 |
使用地点 |
备注 |
1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5吨-3.3米 |
台 |
1 |
4米 |
井下400泵房 |
设备具有MA或KA标志,详见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标准要求 |
2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5吨悬挂式-3.7米 |
台 |
1 |
3.4米 |
井下200泵房 |
|
3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5吨-6米 |
台 |
1 |
3.5米 |
井下负50硐室 |
|
4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3吨-5米 |
台 |
1 |
2.8米 |
井下负200泵房 |
|
5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10吨-6.5米 |
台 |
1 |
4.2米 |
井下250维修硐室 |
|
6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10吨-5米 |
台 |
1 |
5.4米 |
井下151维修硐室 |
(二)以下为在用起重机进行安标升级改造(需国家安标鉴定合格后付款):
序号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起吊重量、跨度) |
计量 单位 |
计划 数量 |
起吊高度 |
使用地点 |
备注 |
1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10/5吨-11米 |
台 |
1 |
4米 |
井下2#卷扬机房 |
由具备KA和MA认证的投标厂家进行升级改造,详见第五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标准要求 |
2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16/3.2吨-11米 |
台 |
1 |
4.1米 |
井下3#卷扬机房 |
|
3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10/5吨-11米 |
台 |
1 |
4.5米 |
井下4#卷扬机房 |
|
4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10/5吨-11米 |
台 |
1 |
4.5米 |
井下6#卷扬机房 |
|
5 |
双梁桥式起重机 |
10/5吨-11米 |
台 |
1 |
4.5米 |
井下大7#卷扬机房 |
|
6 |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
3吨5米 |
台 |
1 |
5米 |
井下负250泵站 |
2.6质量标准:
(1)符合该项目所需的矿用起重机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提供有效期内的矿用产品检测报告和矿用产品合格证书。
(2)设备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KA/MA),并且在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可查。
2.7 交货地点:广西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项目场地或指定地点。
2.8 交货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相关生产证明材料,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应能力。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需要提供生产制造厂商就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授权书或指定(允许)销售证明材料。
3.2 如生产制造厂商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 业绩要求:R无要求□有要求。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无行政处罚信息(指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行政处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以及不得被列入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或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慎交易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18日至4月25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进行网上或现场报名(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17时30分。
4.1现场报名:潜在投标人到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2301室华锡有色营销管理进行报名,请提交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4.2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将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资格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等发至电子邮箱:gxhxzbb@ 163.com,电子邮件标题按以下标题格式发送: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标号(如划分标段))。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报名者,我方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报名者提供的电子邮箱。
5.2如潜在投标人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箱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招标文件无法传送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9日9时0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派人递交至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北侧附楼一楼招标室(华锡大厦停车场入口右前方约100米)。
(2)邮寄:将投标文件邮寄至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9号华锡大厦2301室营销管理部,联系方式:龙工 0772-2625195。以邮寄方式递交的,须在邮件外包装注明项目招标编号以及分标号(因未标注或标注不清使得招标人不能分辨具体项目投标资料的,招标人有权拒收)。邮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同时需确保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通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小时内保持畅通。
6.3 逾期送(寄)达的或者未送(寄)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招标网、广西招标采购网、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
9. 中标履约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条款规定履约,如未按中标通知书期限签订合同的,按招标人有关管理规定将列为不守信企业,一年内不得参加华锡有色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招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高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南丹县大厂镇
联系人:徐工
电话:0778-7500366
招标组织机构:广西华锡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
联系人: 龙工 黄工
联系电话:0772-2625195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桂中大道9号
电子邮箱:gxhxzbb@163.com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