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波植物园展览温室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预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10-330211-04-01-54234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波市镇海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谢工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旸1390669762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宁波植物园展览温室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宁波植物园展览温室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批准文号:2310-330211-04-01-54234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镇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为18300万元,建安工程费设计限额为15400万元(最终按审核后的概算为准)。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176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展览温室 A 含热带雨林馆、秋海棠馆、食虫植物馆、多肉植物馆及四季花园;展览温室B为滨水设置的凤梨馆;综合服务大厅主要功能为综合服务厅、办公及设备用房;地下室一层局部设置设备用房和设备管廊。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宁波植物园科普观光植物区,东侧与植物园1号门相连,西侧与植物园规划的水系相连,南北两侧与专类园四季百花园和市树市花园相连。2.2招标范围:以初步设计为依据,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整体工程的调试、试运行、移交等全部工作,且对招标范围内工程的安全、质量、投资、工期全面总承包。2.3工期要求:(1)设计周期45日历天;(2)施工工期750日历天。2.4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及地方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发包人要求的设计深度;(2)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2.5安全要求:合格2.6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植物园展览温室项目工程总承包
(一)投标人: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同时具有下述①、②、③、④资质,或者由具备下述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①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③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业绩要求: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单项合同绿化工程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绿化部分工程造价60%及以上(即4500万元)的绿化工程施工,完成时间以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1)或(2)业绩证明资料确认:(1):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2):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可查询该业绩情况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效联系方式或公示网址等证明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景观绿化实际造价或规模或项目内容的,还需提供图纸或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3.4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3.5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3.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允许互相兼任。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无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镇海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永平西路168号(新城核心区)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50588368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四楼
联系人:周旸、华飞龙、王皓
联系电话:13906697628
电子邮件:/
1.招标条件
宁波植物园展览温室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批准文号:2310-330211-04-01-54234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镇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镇海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为18300万元,建安工程费设计限额为15400万元(最终按审核后的概算为准)。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176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展览温室 A 含热带雨林馆、秋海棠馆、食虫植物馆、多肉植物馆及四季花园;展览温室B为滨水设置的凤梨馆;综合服务大厅主要功能为综合服务厅、办公及设备用房;地下室一层局部设置设备用房和设备管廊。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宁波植物园科普观光植物区,东侧与植物园1号门相连,西侧与植物园规划的水系相连,南北两侧与专类园四季百花园和市树市花园相连。2.2招标范围:以初步设计为依据,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整体工程的调试、试运行、移交等全部工作,且对招标范围内工程的安全、质量、投资、工期全面总承包。2.3工期要求:(1)设计周期45日历天;(2)施工工期750日历天。2.4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及地方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发包人要求的设计深度;(2)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2.5安全要求:合格2.6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植物园展览温室项目工程总承包
(一)投标人: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同时具有下述①、②、③、④资质,或者由具备下述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①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③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业绩要求: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单项合同绿化工程造价达到本招标项目绿化部分工程造价60%及以上(即4500万元)的绿化工程施工,完成时间以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施工业绩根据以下(1)或(2)业绩证明资料确认:(1):信息平台查询结果打印页;(2):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资料、可查询该业绩情况的行政主管部门有效联系方式或公示网址等证明资料。(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项目景观绿化实际造价或规模或项目内容的,还需提供图纸或审计报告等证明资料,最终以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为准)。如业绩证明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认可。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3.4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3.5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施工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3.6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允许互相兼任。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无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镇海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永平西路168号(新城核心区)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150588368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四楼
联系人:周旸、华飞龙、王皓
联系电话:13906697628
电子邮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