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鄞州区水稻智慧育秧中心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9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ZJ-20226122G磋
项目名称:鄞州区水稻智慧育秧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620000
最高限价(元):26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鄞州区水稻智慧育秧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62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按照农业部主推技术“水稻叠盘出苗育秧技术”、“水稻精准播种育秧技术”,最大限度科学地规划育秧中心场地生产运行流线,最大限度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备注:(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个。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照育秧中心建设要求,于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浸种系统、智能化播种系统、智能化叠盘出苗室系统的设备供应并发货至现场,并于所有设备到达施工安装现场15日内完成所供应设备的安装分项调试、联动调试工作。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9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2月09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落实的政策:
2.1.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2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2.2.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2.2标前准备: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3响应文件制作:
2.2.3.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2.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2.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3本磋商公告附件中的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4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5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供应商需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递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2.5.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2年12月8日(含)16:00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业务六部;
收件人:王工 联系方式:0574-87425583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5.2采用现场方式送达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每家投标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严格落实测温、亮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具体以开标当日官方要求的最新防控措施为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送至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2.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
2.7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2.8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9如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疫情解除,上述第2.7-2.8条内容废止。
2.10肺炎防疫期间,请各供应商遵守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2.11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
2.12本采购邀请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一条中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南路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003707
质疑联系人:林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4548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 真:0574-87425373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贤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5583
质疑联系人:王燕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620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姜山招标文件最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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