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总价为含税人民币890000元(大写:捌拾玖万元整),其中不含税价格836600元,税金 53400元,需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点为6%)
3.3.1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系统安装、调式和培训;
3.3.2 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条件:满足招标采购需求;
3.3.3 系统验收后,进入维护期,乙方免费维护系统,使系统正常运行。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项目系统功能上线后,由甲方组织验收且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60%;上线验收完成,系统稳定运行6个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
乙方收款信息:
乙方名称:【湖南省气象服务中心】
户名:【湖南省气象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中路支行】
帐号:【18075901040006370】
地址:【长沙市雨花路163号 】
联系电话:【13637401210】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为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甲方组织相关人员配合乙方进行项目的需求确认、设计开发、部署实施和培训工作。
6.1.2甲方需对乙方已实现的软件系统功能和/或系统集成服务进行确认,并配合乙方项目验收及上线。
6.1.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合同款项。
6.1.4甲方应负责按照软件系统接入要求,协调相关供应商,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有关系统接口和技术文档说明,供乙方进行系统接入。
6.1.5甲方依据合同获得国家全域旅游大数据平台的使用权,有权合法使用该平台。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乙方应协助甲方完成软件系统上线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6.2.2乙方应具有完整的软件系统测试计划,包括根据用户需求编写的,遍及软件系统所有功能、性能的测试用例,合理的测试方案和测试方法。
6.2.3乙方应在本软件系统部署完成后,完成软件系统的首次培训工作,确保甲方或者业主方人员能够独立使用本软件系统软件。
6.2.4乙方应于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按照本合同的相关条款为甲方做好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工作。
6.2.5若本合同交付的货物(服务)出现故障或需要进行维护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电话、微信等方式的通知后,12小时内进行响应。
7.3甲乙双应遵守协议约定,履行协议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对守约方利益造成损害的,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7.4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合同总价款【0.01】%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7.5甲乙双方除合同约定解除条款和法定事由外,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按合同金额的【20】%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非违约方所遭受的所有损失,且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7.6由于乙方过错造成未按期履行工作成果交付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同时乙方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1】%的违约;若乙方交付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因甲方或业主方相关工作延期导致的乙方不能按期交付,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7.7由于甲方原因延期提供各类文档、资料的,每延期一日,乙方系统交付日期也相应的延期一日,以此类推。
11.1系统验收后,国家全域旅游大数据平台1年内免费运维,免费升级。遇有重大活动需要确保系统正常运作的,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提供技术保障。
11.2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双方的内部资料、文档、数据和其他商业信息,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其他方泄露。未经对方书面授权,不得利用其数据做任何用途。甲、乙方双方任何一方若有意或无意泄漏本合同中所涉及的任何内部资料、数据和其他商业信息内容,所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11.3任何一方泄密,另一方有权追究泄密方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