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自助服务设备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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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本级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8年10月10日 12:1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8年10月10日 08:00至2018年10月16日 18: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情请见正文 | ||
开标时间 | 2018年10月31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详情请见正文 | ||
预算金额 | ¥11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攀登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6136257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1-613625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金昊博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670号(宁夏广播电视大学院内西楼三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51-5673868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自助服务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金昊博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的委托,就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自助服务设备项目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招标编号:JHBD20181001
采购编号:2018NCZ003055W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自助服务设备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出入境自助服务设备(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书);
四、采购预算金额:111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企业法人;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并限制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0月10日起至2018年10月16日,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支付(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然后下载招标文件。
3.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4.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地点: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联系电话:0951-3915750、3915751、15109601637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8年10月31日14:30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汽车大世界对面);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31日下午14:30;
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汽车大世界对面)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备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代理机构:宁夏金昊博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86号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 670号
联系人:张攀登联 系 人:杨巧银、卜乐
电 话:0951-6136257电 话:0951-5673868、13629597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