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水泥搅拌桩承载力及钻芯检测项目劳务协作(第二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水泥搅拌桩承载力及钻芯检测项目劳务协作(第二次)招标,招标人为四川蜀工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拨付的计量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对我公司承接的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项目TJ3、TJ4、TJ5、TJ6标段水泥搅拌桩承载力及钻芯检测项目劳务协作进行招标,由劳务协作单位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和人员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应检测工作,水泥搅拌桩承载力试验平台搭建预估数量为300点,水泥搅拌桩钻芯预估数量为20000米,最终以实际完成数量为准。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水泥搅拌桩承载力及钻芯检测项目劳务协作(第二次)招标。
2.3 包件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 2 个包件,分别为包件一、包件二,包件一工作内容为:水泥搅拌桩承载力试验平台搭建,包件二工作内容为:水泥搅拌桩钻芯检测。同一投标人可对1-2个包件投标,每个包件只选取一名中标单位。
2.4 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一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2 业绩要求:
包件号 |
业绩要求 |
包件一 |
近 五 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高速公路地基或基桩承载力(静载试验)劳务协作项目。 |
包件二 |
近 五 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高速公路钻芯劳务协作项目。 |
注:①业绩可为单独合同或合同内包含内容;
②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若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时间、工作内容等时,可提供委托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加以说明,否则,业绩认定为无效。
3.3 主要人员要求:
包件号 |
主要人员 |
人数 |
包件一、包件二 |
劳务协作人员 |
5人 |
注: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4 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3) 在 2021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注:投标人提交的(1)、(2)项证明材料均应与投标截止时间相关网站公布的内容一致(以招标人在上述网站核查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3)项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承诺函为准。
3.4 财务要求: 2022 或 2023 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关联企业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 7 月 5 日 9 时 00 分至 2024年 7 月 12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4.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 号:招标文件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水泥搅拌桩承载力及钻芯检测项目劳务协作(第二次)招标文件费(可简写为“天眉乐水泥搅拌桩承载力及钻芯劳务协作(第二次)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单个包件售价为 5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责任自负。
4.3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4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网站上自行查阅。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16 日 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人应在开标后5日内,需要向招标人递交一份投标文件纸质版进行存档备查,邮寄地点为:(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二路176号3栋1楼1号,樊老师,028-88423823。)
5.2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3以下情况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蜀道集采平台”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证明是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同时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网站上公示 3 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 15 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8.2.2 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shudaojt.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9.其他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shudaojt.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蜀工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二路176号3栋1楼1号
联 系 人:樊老师
电 话:028-88423823
2024年7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