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11月金属制品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1/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2023-167-HWGS | 项目名称: 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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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11月金属制品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金属制品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迁实验学校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宿迁实验学校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金属制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宿迁实验学校项目: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实验学校总承包(EPC)项目,本项目占地约 107 亩,总建筑面积约 76000 平方米(含地下车库),主要建设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运动场及风雨操场、报告厅、综合楼等,配套建设相关的水电气、绿化、道路广场、装修工程、校园文化、设施设备、智能化、附属等。项目建成后可提供初中学位 1800 个,小学学位 1620 个。 建设内容:具备竣工交付条件的所有建设内容,包括临时水、临时电、基础、建筑、结构、安装、电气、暖通系统、空调通风系统、室内外装饰装修、防雷、智能化、强弱电智能化管道预埋、消防、道路、雨水管网、污水管网、亮化、景观绿化、室内外给水(含二次增压设备)、门窗工程、外立面、幕墙工程、人防、教学信息化工程、设备房装修、隔震减震设施、基坑支护围护、高低压配电、功能室水电、室外高低压系统、机动车及非机动车智能充电系统、标志标识、水(包含消防)、电、燃气并且接入公共管网,能够确保正常使用。合同总价:3.48亿元;合同总工期: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3年10月0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6月30日;共计270日历天。 项目地址: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2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 3.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国内生产企业通过ISO 9000质量认证体系。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5 近3年内(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至少有2项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集团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同一项目的同种物资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4日14时00分至2023年11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不提供发票,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重复缴纳、缴纳标书款后未在截止时间前将付款凭证发到招标人邮箱的,均不退回标书款)。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4.3.4 投标人应于2023年11月29日11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中交一公局海威公司2023年11月金属制品投标服务费”,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2023年11月29日11时前发至邮箱87538101@qq.com,并致电招标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投标人名称)中交一公局海威公司2023年11月金属制品标书费用”)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通州九棵树支行 账号: 32855602344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04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徐兴路568号1号楼 邮 编:101119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10-89563391 13621171791 传 真:010-89563391 电 子 邮 件:87538101@qq.com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北京通州九棵树支行 账 号:328556023442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24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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