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万元
招标公司东方市司法局
招标联系人吴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方市司法局关于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和今日头条号运营服务外包的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法治宣传新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在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丰富法治内容呈现方式,以更便捷、实效、趣味的效果吸引受众,同时确保完成各项法治宣传报道任务,我局拟将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外包给专业媒体公司。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有关服务向社会公开询价,诚邀符合条件的公司报名参加。有关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法治东方”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和今日头条号(以下简称三大新媒体账号)代运营。

二、采购数量及项目金额

本次拟采购1家代运营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金额不超过18万元。此费用包括微信内容制作费、人工费等,以及三大新媒体账号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费用。

三、询价说明

(一)需求说明

本次询价采购的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满后,经甲方测评满意的,可续签,但续签不超过三次。服务内容包括:1.通过“法治东方”三大新媒体账号发布普法类资讯和视频,每期2-6条;2.每期内容原则上为原创,原创微信内容以图文形式为主;3.根据市司法局需求,适时对微信发布情况进行策划和设计,力求有特色亮点、符合工作要求;4.“法治东方”三大新媒体账号在粉丝数和阅读数上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5.推送的微信内容必须以司法行政工作为主,反映工作特点,传播正能量。6.服务期间,接受采购方的验收考评。

(二)评价办法

“法治东方”三大新媒体账号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将根据报价方的资质、业绩和报价等情况,综合评价后确定。

四、服务基本要求

(一)驻点服务:安排1名驻点办公人员负责“法治东方”三大新媒体账号的代运营,做到每天更新1次(全年不间断),具体包括:素材的收集、编辑、排版、图片处理、视频格式转化、视频上传、文章发布;微信活动的策划与执行;微信平台后台留言及推文评论的处理、反馈与回复;相关短视频的拍摄、剪辑、制作;每期发布前,必须经由市司法局法宣室审核把关;服从市司法局日常工作安排,同时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及其它要求。

(二)运营团队服务: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包括设计师(平面设计、视频剪辑处理等)、软件工程师(在线互动活动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可靠性评估)等。

(三)技术开发服务:全年至少完成一个原创视频拍摄及制作,全年提供5次微信活动支持,包含但不限于线上展播、问卷调查、知识竞答、人物投票、H5制作、普法小游戏等。根据活动策划方案,定制化设计活动主界面,设置活动参与规则(基于地理位置等),提供云资源(包括域名、ECS、网络带宽、CDN、数据库等),并为活动提供技术保障,统计活动数据等支持。

五、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一般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企业;

2、须具有一定的政务抖音及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经验,拥有若干抖音运营成功案例;

3、了解司法行政工作内容及风险偏好,拥有持续稳定的运营团队和健全完善的管理机制;

4、投标人应拥有图片库、字体库、人物肖像等版权,保证视频、配图、文字等务必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5、财务状况良好,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须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采用密封纸质来信方式递送,报价文件需含以下内容:

(一)服务方式和内容;

(二)项目单价及总价;

(三)其他承诺的优惠事项;

(四)相关应证材料。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询价的单位请在2023年8月9日18:00时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报价单密封盖章,报送至司法局办公室(208室)。

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北九龙路东方市司法局208室,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25522631。




东方市司法局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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