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制药六厂万能粉碎机组采购进行公开招议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议标名称:哈药集团制药六厂万能粉碎机组采购公开招议标
二、采购要求:
1、采购数量及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生产能力 | 数量 | 工作环境 | 供货期 | 发票类别及税点 |
1 | 万能粉碎机组 | 100目500kg/h | 1台 | D级 | 30天 | 13%增值税发票 |
2. 设备要求:
采用齿轮旋转打磨将原料粉碎至工艺要求目数,粉碎转速可调节,粉碎物料温度不得超过35℃。
序号 | 需求 |
URS01 | 物料温度不超过35℃以上,并配备降温系统。 |
URS02 | 出料粒度60-120目,批量生产收率≥99%。 |
URS03 | 粉碎过程稳定。 |
URS04 | 粉碎能力100目速度500kg/h。 |
URS05 | 粉碎转速可调节,粉碎过程腔体及物料温度可控,不得因过热导致物料温度过高。 |
URS06 | 粉碎机出料口距地面距离750mm,采用不锈钢桶出料。 |
URS07 | 轴承箱由密封圈密封防止泄露。 |
URS08 | 设备主体配备水冷却夹套。 |
URS09 | 配备除尘装置,配真空上料设备,真空上料设备能够满足粉碎机产能需求。 |
URS10 | 有冷却水循环管路连接装置。 |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议标文件。
3.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交货地点: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呼兰区利民开发区宏盛路1299号。
技术答疑人及电话:张健 13936002696
三、招标方式:见SRM系统。
四、投标有效期:180天日历日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专业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相关的有效证件。
2 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有相关资格的合法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和合同义务。
3 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且不限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欧盟CE认证;
4 投标人无与哈药集团合作的不良记录;
5 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 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7 投标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8 投标单位应具备的专业资质要求(如制造商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等,复印件加盖鲜章)
9 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13%增值税发票。
10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的售后维修技术人员。
11 提供国内一线同类药企销售业绩(如销售合同等),近三年用户名单、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六、结款方式:电汇。
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15日内),预付30%合同款,FAT验收合格后,支付30%合同款,乙方发货,货到现场安装验收合格,同时乙方开具全额13%增税专用发票后,支付30%合同款(30日内),余10%合同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七、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八、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10日,工作日9:00至16:00(节假日除外)
方式:哈药采购系统报名,供应商报名网址(http://srm-new.hayao.com:90/login),如遇到注册问题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451-51870068。
2、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详见哈药采购系统。
地点:详见哈药采购系统。
3、相关费用
1)标书款:招标文件每份1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只可提供收据),在SRM系统报名时,将缴费凭证作为附件上传至供应商端;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请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缴费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注意缴纳的截止日期,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户 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账 号:562010100100119039
注:①投标保证金和标书款必须分别从投标方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帐户。
②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每月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可延迟一天汇入),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
③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名称,如格式允许增加注明招标用途。
④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参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 艳 联系电话:0451-51870068
电子邮箱:liy@hayao.com
十、以上公告同步推送至哈药集团官网(http://www.hayao.com/)并以官网为准,全部内容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