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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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食堂餐饮服务能力,学校拟将现有食堂档口进行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食堂基本情况
  本次食堂招租窗口共22个,分布在三个餐厅:第一餐厅位于学校北校区食堂,共11个窗口,主营大众餐;第二餐厅位于南校区食堂,共10个窗口,主营大众餐;第三餐厅位于北校食堂,独立区域,主营民族餐。北校区住宿学生约3500人,南校区住宿学生约7500人,教职员工约1000余人。
  二、租赁期限及续租条件
  2023年8月22日至2024年7月学校放暑假止,期满后经学校考核合格者可续租,续租年限暂不确定。
  三、招租档口经营内容
  食堂主要以学生基础餐为主,特色为辅,具体经营内容可以是早餐、快餐米饭、面食、特色餐饮等内容,最终根据实际报名和招租情况进行调整和安排,既要保证基础餐供应,又要有丰富的特色餐饮补充,以更好地满足广大师生的就餐需求。各档口原经营内容如下,参加招租申请者可参考以下但不限于这些经营内容。
序号
校区
餐厅名称
档口号
后堂大约面积(㎡)
原经营内容
备注
1
北校区
第一餐厅
101
21
快餐(米饭)

2
北校区
第一餐厅
102
21
快餐(米饭)

3
北校区
第一餐厅
104
42
牛肉面

4
北校区
第一餐厅
105
35
主食

5
北校区
第一餐厅
106
21
快餐(面食)

6
北校区
第一餐厅
108
31
早餐及馅类或烤工

7
北校区
第一餐厅
201
22
麻辣烫

8
北校区
第一餐厅
202
22
快餐(米饭)

9
北校区
第一餐厅
204
22
自助餐

10
北校区
第一餐厅
205
22
特色菜(米饭)

11
北校区
第一餐厅
208
22
小炒

合计
11个
12
南校区
第二餐厅
101
16
早餐及馅类或烤工

13
南校区
第二餐厅
102
16
特色(面食)

14
南校区
第二餐厅
103
16
快餐(米饭)

15
南校区
第二餐厅
104
16
自助餐(米饭)

16
南校区
第二餐厅
105
16
特色

17
南校区
第二餐厅
106
16
面食

18
南校区
第二餐厅
107
16
快餐(米饭)

19
南校区
第二餐厅
108
16
牛肉面

20
南校区
第二餐厅
109
35
主食

21
南校区
第二餐厅
110
22
麻辣烫
西厅
合计
10个
22
北校区
第三餐厅
------
30
综合
清真
合计
1个
总计
共22个

  四、资格条件
  (一)承租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有合法经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个体企业)。无论哪种都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餐饮经营必需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经营正常,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二)具备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以及所产生的工商、物价、税收、安全等相关责任的能力。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须知
  (一)必须合法经营,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校园内的一切经营活动、生活行为须服从学校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二)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工商、物价、税收、劳动、安全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三)必须在取得学校核准的主体资格后方可进行经营活动,必须服从学校管理。
  (四)必须在规定项目和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擅自扩大或变更经营范围和种类,严格遵守学校饭菜定价管理规定。
  (五)按合同约定的办法、用途及性质进行经营,不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标示标牌等装潢方案须经校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一切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不得据此向学校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要求。
  (六)承租方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在发生意外时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盗的安全责任,劳工雇佣关系责任等。
  (七)为了确保学生饭菜质量,学校免收后堂日常基础照明及用水用电费用,日常基础之外的水电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另,经营过程中所用人员工资、福利、培训、体检、意外伤害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服装、防暑降温费、加班费等各种费用以及卫生许可证的办证费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只能使用学校允许的售饭方式,严禁收取现金或使用个人手机、个人微信收付款,违规者按照《兰州工业学院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质量奖罚管理办法》处理。
  (九)学校按照经营内容分类从营业额中按比例提留公共管理服务费,承租方原材料款项结算由食堂财务和餐厅月对账后从营业款中向供应商结算。
  (十)食堂洗消卫生和泔水处理由食堂负责,基础性餐具由食堂购置,费用从公共管理服务费支出。洗消仅限于基础性餐具,个性化餐具购置和洗消不包含其中。
  (十一)积极配合校方有关人员做好抄表计量工作,及时交纳水、电、燃气等费用并自行负责门前三包,将垃圾及时运送至垃圾中转点。
  (十二)经营所使用的原材料均由学校通过大宗食材招标采购供应,承租方不得私自采购原材料。
  (十三)学校提供的食堂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属于学校维修范围(不含易损耗物品,如水龙头、灯泡、门锁、窗户等),承租方负有维护责任,如因违规操作损坏,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自购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由个人承担;承租方不允许私自找外单位人员私拉乱接各类电路及燃气线;承租方自购设备如果发生故障或淘汰,自行撤除拿走,末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饮食中心依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十四)为提高学校学生食堂餐饮服务水平,确保学生食堂安全稳定发展,学校将对承租方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十五)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保证食品无毒、无害、无霉变,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出现消防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承租方将直接终止合同,此外因发生事故所产生的费用须承租方承担,且因该行为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十六)营业时间必须遵守学校食堂有关规定。
  (十七)学校近年将迁往新区新校区,由于搬迁时间的不确定性,由此带来的投资风险由承租方承担。
  (十八)须明确向学校做出书面承诺,签署《食堂经营承诺书》(附件一)。
  六、工作程序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租工作由饮食服务中心设立食堂档口招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
  (二)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卫生许可证、身份证等(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经营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招租经营历史的佐证材料(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履约评价)及其它有能力承担所投项目的说明资料。
  3.内部管理制度和服务管理方案或计划书。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理念、管理组织结构、管理团队中技术力量配备、职工管理及考核奖惩办法、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卫生管理措施、服务与安全承诺、突发应急预案、完善的食堂现场管理计划和措施、节能计划措施、食堂资产管理措施、经营投入、文明共建等具体方案。
  4.《经营承诺书》(附件一)。
  5.其它需要说明的材料。
  所提供的材料有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必须加盖和法人代表签字;2022学年在食堂经营的承租方如仍然要继续承租者,仅填写《经营承诺书》(附件一)和《兰州工业学院食堂窗口承租申请表》(附件二),其它材料无需提供。
  请承租的单位或个人将所有资料以“经营内容关键字”+“招租人姓名”.PDF的PDF格式文档形式,于2023年8月13日17:00之前发送至饮食服务中心QQ邮箱。逾期未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电话:13919203086
  QQ邮箱:546928782@qq.com
  (三)资格审查
  由招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个人或单位的报名条件和资格等进行审查。
  (四)招租
  1.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竞争”的原则,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其经营资质、经营表现和同类项目业绩、服务、特色项目定位、伙食质量、价格控制、卫生安全、文明共建、经营投入、管理模式等方面综合评议,最后由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投票,形成初步评审名单。对未招租上的原因学校不作解释。
  2.现场勘踏及面试。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早9:00-11:00现场勘踏,8月14日早9:00-11:00面试。面谈时所有申请人需携带申请资料(纸质版),并向招租工作领导小组做招租陈述(不超过6分钟),着重对近三年的工作业绩、主要优势及承租工作思路等进行阐述;工作领导小组提问。
  3.审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最后招租名单并在学校网页予以公布。
  七、纪律要求
  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遵守招租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不得弄虚作假,禁止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取消相关人员招租资格。
兰州工业学院饮食服务中心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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