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tys-20220318-01
预算金额83.44万元
招标公司大同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侯春旺
招标代理机构大同永升招标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菠0352-7779990
中标公司大同市鑫光标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83.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DTYS-20220318-01
二、项目名称: 大同市公安局购置核查仪、对讲机、4G执法记录仪
三、中标(成交)信息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大同市公安局购置核查仪、对讲机、4G执法记录仪 | 最终报价:833000(元) | 大同市鑫光标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大庆路丰庆园C6 | 911402007485940138 |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 | 规格型号 |
1 | 大同市公安局购置核查仪、对讲机、4G执法记录仪 | 核查核录仪(手持式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 | 神思 | 20 | 4950 | SS628-500C(H) |
2 | 大同市公安局购置核查仪、对讲机、4G执法记录仪 | 350兆数字对讲机 | 海能达 | 80 | 3950 | PT580H Plus |
3 | 大同市公安局购置核查仪、对讲机、4G执法记录仪 | 4G执法记录仪 | 科达 | 100 | 4180 | DSJ-KDCU2A1-L2 |
石进利,徐卫群,杨志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公安局
地 址:大同市恒安街33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侯春旺
项目联系方式:13903526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同永升招标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同市文兴路801号(大同市公安局西门斜对面往北300米)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刘菠
项目联系方式:0352-7779990
附件信息:
大同市公安局.doc大同市公安局.doc
201.7K
目 录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大同市公安局购置核查仪、对讲机、4G执法记录仪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4月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报价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TYS-20220318-01
2.项目名称:大同市公安局购置核查仪、对讲机、4G执法记录仪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财政拨款,83.44万元
5.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1包,
(1)采购内容:核查仪20台、对讲机80台、4G执法记录仪100台。
(2)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要求供应商送货到场。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与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 3月2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 3 月 3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谈判文件:
(1)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谈判文件。
4.售价:人民币 0 元/套。
四、报价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4 月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电子报价文件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纸质报价文件(应由电子报价文件导出)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大同市文兴路801号(大同市公安局西门斜对面往北300米)]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 4 月 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公安局
地 址:大同市恒安街339号
联系方式:侯春旺 13903526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同永升招标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同市文兴路801号(大同市公安局西门斜对面往北300米)
联系方式:0352-7779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菠
电 话:0352-7779990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货物”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潜在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报价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合格报价人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
3.2报价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
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3.4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与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5报价人下载谈判文件时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6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4.报价费用
报价人应承担自身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的内容
谈判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附件。
6.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报价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下载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均可“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方式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
6.2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方式在财政部指定网站补充公告。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前2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报价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报价人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下载谈判文件的潜在报价人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方式发出通知。
6.6采购人在组织开标现场对采购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报价人代表签字确认。
三、报价文件
7.报价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说明)以及报价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报价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报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 报价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电子报价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文件组成。
纸质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文件导出)装订为一册,正本贰份。
商务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报价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谈判,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报价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8.2 报价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
(1)商务部分:
*报价函(见‘报价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见‘报价文件格式’);
*法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见‘报价文件格式’);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截止日前报价人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年或上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截止日期前报价人近半年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增值税)(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报价截止日期前报价人最后一次交纳社保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信用记录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按照报价人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报价人企业基本情况及企业简介(见‘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2)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 (见‘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货物性能、主要参数和重要指标;
*质量、安全、进度保障措施;
*质保承诺;
*安装、调试等技术支持方案;
*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见‘报价文件格式’)
*售后服务响应及其他承诺;
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3报价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报价人承担。
为方便评审,报价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 谈判保证金
(1)报价人须在谈判开始前提交谈判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2)该保证金须采用电汇的方式从本单位账户汇入采购代理账户进行交纳。
开户行、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大同永升招标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分行
帐 号:0420 1401 0400 0092 6
(3)报价人的保证金电汇交纳后,须将加盖公章的电汇凭证复印件附入报价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交。
(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将被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作废标处理。
(5)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报价人所提交的保证金将按原账户退还(不计利息)。
(6)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待签订成交合同并扣除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全部退还(不计利息)。
8.5 报价
(1)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捌拾叁万肆仟肆佰元整(834400.00元)。
(2)报价人的总报价为完成本采购项目所需全部相关费用的总和。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验收、安装、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谈判报价均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否则响应谈判方无权参加谈判。
9.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报价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报价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报价人照搬照抄谈判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方式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9.3报价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报价文件及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为3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11. 报价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组成报价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报价人在报价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电子报价文件:报价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报价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报价人通过报价文件编制软件完成报价文件后,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对报价文件进行加密,生成加密后的报价文件,在开标时再行解密。(加密、解密必须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
纸质版装订要求:纸质报价文件(应由电子报价文件导出)装订为一册,正本贰份;
注:成交后,如采购人要求报价人对其纸质报价文件数量进行补充,报价人须满足采购人要求。报价人补充的报价文件内容须与投标时递交的报价文件保持一致。
11.4报价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报价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报价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谈判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报价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报价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报价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1.5报价人应按本谈判文件所要求的报价文件的份数提交报价文件:
报价人应保证电子报价文件与纸质报价文件内容严格一致;
11.6报价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签字。
11.7因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2.报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现场递交的纸质报价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报价人须将报价文件所有正本及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的签字及报价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地址,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12.2如果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报价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报价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报价人。
电子报价文件的提交
(1)、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采购平台系统。
(2)、报价文件须使用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开启时间前完成递交(上传),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供应商仅提交电子报价文件但未提交相对应纸质报价文件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报价文件,其相应的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且被拒绝。
13.报价截止时间
纸质报价文件须于2022年4月7日9时00分前送达谈判文件规定的地点。在报价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14. 报价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报价人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方式,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方式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人确认,否则无效。
14.2报价人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报价文件的材料,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方式送达采购人,同时应标明“修改报价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
14.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报价人不得撤回报价,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五、谈判程序
本次谈判采取一轮谈判、两轮报价方式进行。
15.第一轮公开报价
15.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会议,采购人代表、报价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报价人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报价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参加谈判活动的报价人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和笔记本电脑。
15.3第一轮公开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报价人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解密报价文件,进行第一次公开报价。
15.4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报价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5.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授权代表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方式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16.组建谈判小组
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2人,采购方1人。
17.一轮谈判(技术、商务谈判)
17.1资格性审查
评审工作开始后,谈判小组将首先对报价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报价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如未提供原件,则按废标处理。
17.2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须审查每份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存在下列情形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2)报价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
(4)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5)联合体报价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的(如有);
(6)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7.3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17.4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报价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
17.5谈判小组按照各报价人签到顺序,与各报价人分别进行一轮谈判(技术、商务谈判)。具体步骤为:
(1)报价人向谈判小组作技术、商务陈述;
报价人须结合谈判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对所报价货物规格、型号、技术性能、生产工艺、报价组成、供货时间、售后服务、业绩、信誉、质保内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技术陈述。
(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报价人技术、商务陈述情况,与报价人进行技术谈判;
(3)技术、商务谈判后,报价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商务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17.6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谈判整体情况,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并要求报价人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18.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
18.1除非在谈判中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项目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
18.2各报价人以技术、商务谈判后,进行第二轮即最终报价;
(若报价人在此之前退出,则该报价人的最终报价以上一轮报价为准。)
18.3第二轮报价采用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方式做出,报价人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
18.4第二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报价人公布报价情况。
19.报价的澄清
第二轮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第二轮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谈判小组须对各报价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报价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报价人限期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报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0. 确定成交(候选)人
20.1本次谈判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0.2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
中,确定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1. 谈判过程保密
21.1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报价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1.2在谈判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 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报价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3. 成交通知
23.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示,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报价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2采购人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5.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4.成交服务费
本次谈判成交供应商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请响应谈判方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万元) | 工程招标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100以下 | 1% | 1.5% | 1.5% |
注:服务费的计费基数为成交价,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5.签订合同
25.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5.2成交人应按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5.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5.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5.5违反有关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密和披露
26.保密
报价人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7.披露
27.1采购人有权将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7.2 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报价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报价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报价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报价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28. 报价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8.1 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8.2 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8.3 报价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28.4 报价人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8.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8.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8.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8.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报价人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0.9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报价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28.11 质疑报价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29.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报价人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报价人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撤回其报价;
(2)在评审期间,报价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报价人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 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采购程序。 30、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31、采购产品等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产品必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出具节能清单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采购产品等优先采购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查询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
32、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相关附件)。(2)价格优惠: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3、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须提供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价格优惠:监狱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④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相关附件),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价格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35、报价人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第三部分 技术要求
核查核录仪(手持式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
1、处理器:1cpu(四核,主频不低于1.3GHz);
2、RAMDDR3 2GB
3、操作系统:基于Android的深度定制安全加固系统
4、内存:16GB,最大支持64GB TF
5、屏幕:电容式触摸屏
6、视频模块:后置摄像头,1300万自动对焦,LED闪光灯
7、音频模块:多媒体引擎、扬声器
8、接口:USB接口,Type-C接口,TF卡插槽1个
9、电池:高性能可更换锂聚合物电池
10、三防等级:IP54
11、安全:国密芯片,产品为公安部二代证设备定点生产厂家制造
12、系统自动识别二代居民身份证真伪,并获得相关信息与在逃人员和高危人员信息库核查比对。
13、支持对大数据量的比对查询,支持400万条以上人员信息记录,结果反馈时间≤2秒,一次性完成核查比对,预警提示。
14、系统支持人员姓名、同音、及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的查询比对。
15、记录所有被核查人员信息,支持信息回查、工作量统计。
16、支持每个设备采集到的及每次阶段汇总的数据文件的唯一验证,使得数据文件不能随意修改,不能被重复汇总或上报总数据库。
17、支持省公安厅在逃及其他数据自动加密转换应用。
18、与山西省公安厅重点人员核录平台实现对接。
19、购置20台
350兆数字对讲机
▲能接入山西省公安厅350M数字集群网络;2. 采用Tetra数字标准技术体制;3. 工作频段:包含350-370MHz;4. 信道间隔:25KHz;5. ▲发射功率:≥2.5W;6. 通话组数:集群通话组>2000个组,常规通话组>1000个组;7. 手持台需支持高功率扬声器,保证在嘈杂环境下的通话效果良好,扬声器功率≥1W;8. 工作电压:7.0±1V;9. ▲手持机需内置北斗定位模块;10. 内置蓝牙4.0模块,支持蓝牙功能,可与蓝牙耳机、蓝牙PTT指环匹配使用;11. ▲防尘防水等级:不低于IP67的防护等级;12. 屏幕采用半透屏,尺寸≥1.7英寸,分辨率≥160*128像素;13. 可实现单呼、组呼、全呼、广播呼叫等功能,支持迟后进入。14. 支持加密、遥毙、复活等安全业务功能;15. 电池容量:≥1800mAh;16. 工作电压:7.0±1V;17. 电池类型:锂离子电池,支持快速充电功能,充满电
18、购置80台
4G执法记录仪参数
整体外观: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开裂、变形、划伤、毛刺、脱漆和缝隙等缺陷,颜色、质地(纹理)不应有差异,不应有明显的污垢,边缘棱角不应有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突起。具有引出线的执法记录仪的引出线应能承受20次直角弯曲后不折断,应能承受14.7N的拉力作用60s后不损伤,主体颜色为黑色。
存储:≥32G。
防护等级≥IP67。
裸机跌落高度≥2米。
数据接口:数据接口应符合GA/T947.4-2015中5.1的要求。
参数设置:执法记录仪能通过随机软件或管理平台对警号、时间等信息进行设置。
重点文件标记:摄录过程中应能通过一键操作的方式对重点文件进行标记,标记的文件应能在管理平台中进行检索,并可与其他文件进行区分。
电池工作时间:符合GA/T947.2-2015的要求。
视频性能:1920×1080视频分辨率条件下,视频线性≥600线。视频帧率为≥25帧/s。
几何失真:视频在所有分辨率条件下几何失真应≤20%。
照片分辨力:照片分辨力≥800线。
显示屏对比度:回放模式显示全场白测试信号,显示全场白测试信号时的最大亮度应≥400:1。
本机浏览回放:执法记录仪应具有以时间等方式浏览、检索和回放本机存储的视音频、音频、照片等信息的功能。
异常报警:执法记录仪应具有电池欠压、存储溢出报警功能。电池欠压报警后电池剩余容量应能保证执法记录仪正常摄录不少于5min,但不超过30min。
无线传输:通过无线通信方式以文件或流的形式传输数据。
卫星定位:内置北斗和GPS模块,接受卫星数据并提供定位信息。
集成电路卡识读:可内置非接触式集成电路卡读卡器。
最大记录间隔:自动分段记录方式,相邻两端间最大时间间隔≤0.1s。
4G功能:支持移动、联通和电信4G SIM卡,实现无线传输功能。
网络带宽自适应:网络带宽自适应调整码流功能,实现低带宽下视频流畅传输。
远程升级:支持远程升级。
录后即传功能:录像结束后通过手动勾选、连接指定WIFI、4G网络自动回传本地录像文件,回传过程中可实时在取景界面上查看上传进度,可选择设备文件上传时本机是否删除,文件上传后可在后端管理平台调阅。
自动续传:通过WIFI或者4G网络回传文件时,如遇网络故障上传中断,在网络恢复后第一时间自动续传该文件,且设备内未完成上传文件不丢失。
耐久性:电源开关 3000 次,快门 10000 次,液晶显示及开关 2000 次,可动部件 3000 次,模式选择开关 3000 次,USB 接口及连接线 1000 次。
执法记录仪的设计应符合GA/T947.1-2015的标准,配合完成与现有平台对接。
购置100台
注:以上技术要求为本项目采购货物的基本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等于或优于此技术参数的货物。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 组织的 采购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货物
(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货物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货款支付
货到指定地点,验货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五、交货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六、交验
1、对所有货物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
2、检查货物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
3、依据合同货物清单,对货物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
4、供需双方及集中采购机构共同确认货物正常使用后,完成货物验收。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 %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 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 ‰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 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持 份,需方持 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份,财政厅备案 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 谈判文件
2、 报价文件
3、 成交通知书
4、 成交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注:经双方协商,在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基础上,可采用其他合同格式。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报价人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格式填写,混乱的编排导致报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谈判小组将应用报价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报价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报价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报价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报 价 函 (格式)
致:
(报价人全称)授权 (报价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的有关活动。
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报价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报价文件。
4、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报价文件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谈判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合同格式》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6、如若我方成为成交人,我方承诺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付成交服务费。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人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报价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代理人在竞争性谈判、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报价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代 理 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其后须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价一览表 (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价人名称:
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 品名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及厂家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供货期 | 质保期 |
总报价 | (大写) (小写) |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货物技术偏离表 (格式)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报 价 人 名 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谈判文件技术 规范、要求 | 报价文件 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报价人(公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报 价 文 件
(商务/技术部分)
报价人: (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附件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涉及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代理机构名称)组织(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涉及时)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后附:(1)单位残疾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经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精神残疾证明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2)与单位每一位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期限至少一年(含一年)。(3)提供为单位每一位残疾人员按时缴纳社保金的凭证(含养老、医疗、失业)及加盖社保部门章的明细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4)提供为单位每一位残疾人员支付工资的工资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所附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
附件三: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涉及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四: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涉及时)
说明: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下列情形,应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清单或目录所在页复印件),并在《货物分项报价表》中提供相应数据。
(1)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记★符号节能产品及其他强制采购产品);
(2)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非标记★符考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环境标志产品)。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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