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项目编号:JG2024-3452)澄清、答疑文件(第01号)
金额
811.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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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 | ||
性质 | 澄清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3-440106-04-01-182372 | ||||||||||||||||||
投资项目名称 | 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 | 公告性质 | 澄清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广园快速以南,圃兴路以西。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企业自筹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总用地面积17974.19㎡,可建设用地面积15992.98㎡,绿地用地面积1981.21㎡。绿地率≥ 35%,建筑密度≤30%,容积率≤3.88,计容建筑面积≤62100㎡,总建筑面积约85464㎡,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22523㎡,住宅面积约54585㎡。建筑高度≤100米,层数暂定为33层,涉及地铁二十一号线黄村站至棠东站地铁保护区范围。该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指标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及发包人选定方案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批复意见进行调整,设计人应给予修改。 | ||||||||||||||||||
招标内容 | 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项目编号:JG2024-3452)澄清、答疑文件(第01号) 一、招标文件澄清 1、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如下:
2、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一《商务文件(资信业绩部分)综合评分表》中“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是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该评审项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也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和成员方分别提供合并计算。 3、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一《商务文件(资信业绩部分)综合评分表》备注第4项第(3)及(4)点中“工作经历或设计经历以毕业时间起算”是指以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时间起算。 4、重新发布本项目设计合同,以本澄清文件发放的合同为准,详见本澄清文件附件1。 5、本项目提供红线图,详见本澄清文件附件2。 6、本项目提供建设用地规划条件,详见澄清文件附件3。 二、招标文件答疑 1、企业业绩和获奖:主体+联合体满足得分或是各自满足得分? 答:详见本澄清、答疑文件第一点。 2、设计合同51页15.3.1关于结算,超概的话要按概算对应的设计费作为结算费用?这个跟综合单价包干有冲突。 答:无冲突,在不超概算的前提按照综合单价包干,超概按照概算对应的设计费作为结算费用。 3、《合作设计协议书》联合体是否需要提供? 答:外国或澳门、台湾和香港不单独参加投标的设计企业才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具体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本澄清文件未说明事宜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四、本招标项目投标登记时间、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等招标日程安排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附件:1.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设计合同 2.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红线图 3.天河区奥体新城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条件 招标单位: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4日 | ||||||||||||||||||
工期(交货期) | 6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8119080.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国内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③项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释]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7-17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8-09 09: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8-09 09:0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方式 | 公开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08-09 09:0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8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9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1880201652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C单元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罗工、何工 | 联系电话 | 020-87575800-810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28866213 | ||||||||||||||||
发布责任人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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