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和县]泰和县数字智慧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变更公告:第1次]
金额
13000.41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826202401190102
招标编号:赣建泰房建2024公招字006号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826202401190102
招标编号:赣建泰房建2024公招字006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泰和县城兴建设实业有限公司 | |||||
招标工程项目 | 泰和县数字智慧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高新区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和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2311-360826-04-01-287599 | |||||
建筑面积 | 40000.0平方米 | 层次 | 4 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13000.41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6619.0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总用地面积约23066.4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标准厂房约40000平方米,配套建设停车场约3000平方米,停车位约150个,充电桩约15个,并配套建设道路及硬化、给排水、电气等其他附属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 |||||
标段划分 | 标段一 | 泰和县数字智慧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 ||||
标段二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泰和县数字智慧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B类安全考核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证明 |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工程类中级(含)及以上职称证书、社保证明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材料员、安全 C 类证人员的岗位证书及社保证明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工程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委托代理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20分钟内完成回复),逾时未答复视为认同专家评审结果。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注:整个开标评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出现自动离场现象,则视为其自主放弃投标资格,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及招标文件中专用要约条款:1.5.3;通用要求条款:1.5.3;1.6.2;4.1.10;4.2.4;6.1;6.2;7.1.2;7.3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4)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招标人设置的解密时限不少于6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或否决),并视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回。 (5)投标单位缴纳完投标保证金后必须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查询。否则可能无法入账,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由于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涉及到现场查验的环节均删除。 (8)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6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01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24日 | |||||
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24日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07月15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07月15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4年0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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