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20230727gkgc0001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0571-8609958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ZC20230727GKGC000101)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沪杭甬公司施救驿站改造项目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管理处、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管理处,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管理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杭甬高速公路连接杭州市、宁波市,其中红垦至高桥路段为国家高速公路网 G92(杭州湾环线高速)的组成部分,彭埠至红垦属于浙江省级高速公路编号S2、高桥至宁波东属于浙江省级高速公路编号S5。主线全程145.542km,设计行车速度120km/h,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各类大中小桥梁及通道 492 座,共设 15 个互通出入口和枢纽,以及 3 对服务区;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 1 个标段,2个合同段,中标人将与业主分别签订合同。在杭州段选择杭向 K191+800、K200+800 两处停车带进行延长。绍兴段参照杭州段的设置模式,在杭向 K232+42处,拼宽建设施救驿站。本次施救驿站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设交安设施(包括部分路段拼宽建设)、规划好科学有效的交通组织方案并实施、原有机电配套设备保护及迁改、移动板房采购共四部分内容。交安专业通过设置护栏和标志标线保护驿站及救援车停车区域、组织实施交通组织方案、采购及安装休息室及卫生间板房等;部分路段拼宽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路面、软基处理等;机电工程配套包括监控及预警设施等;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24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 投标人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和有效期内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新)【或二类养护甲级资质(旧)】;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持有二类养护甲级资质(旧)可不提供);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2)拟派项目负责人需由牵头单位委派;(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事宜;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时间截止(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在已通车高速公路上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的交通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工程施工或路基路面施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复制件;和(2)质量证明文件(仅指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制件);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提现项目性质、金额等关键信息的,还需额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2 拟派主要人员
3.2.1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
(2)具有有效期内的 公路水运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时间截止(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在已通车高速公路上完成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的交通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工程施工或路基路面施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复制件;和(2)质量证明文件(仅指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制件);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提现项目性质、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关键信息的,还需额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2.2项目技术负责人
(1)具有  高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
(2)具有有效期内的  公路水运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3 安全负责人
具有有效期内的 公路水运  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29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channel/zxzx3/73.htm)
→《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09655;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021-962600,客服应急电话(非工作时间拨打):17321326622)。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8月31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3年9月1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上传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唐先生,电话:13326140529 )。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视为放弃投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cico.com)、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管理处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彭埠镇云峰村     
联 系 人:葛先生
电    话:0571-8649073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1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71-86099587
电子邮件:694940036@qq.com  
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楼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0571-86909655    
电子邮件:780347463@qq.com
系统维护电话:0571-86905322(系统维护人员仅提供系统技术问题咨询,不提供投标业务问题咨询。)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徐女士;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陈女士;系统操作异常,请联系系统维护。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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