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1102559362193
预算金额6900.00元
招标公司桂林旅游学院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旅游大数据大屏展示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62021102559362193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唐颖  0773-3691052 
 报价起止时间:2021-10-29 10:00  -  2021-10-29 10:45 
 采购单位:桂林旅游学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音响 核心参数要求: (需全部满足)
商品类目: 组合音响; 配置:包含YE4000功放1台,TA-26音柱2只,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型号:YE4000;
次要参数要求: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1件 6900.00 YMIOO(优麦)
控制主机 核心参数要求: (需全部满足)
商品类目: 主机;
次要参数要求: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配置:cpu:i5 内存:8G 硬盘:1T 显卡:2G独显 不小于20英寸显示器;型号:3080MT;
1件 5500.00 戴尔/dell
其他监控器材及系统 核心参数要求: (需全部满足)
商品类目: 其他监控器材及系统; 配置:配套监控系统,包含: 硬盘录像机1台,配2T硬盘; 400万星光级半球摄像机3台; 8口千兆POE交换机1台; 光纤收发器1对; 22u机柜1台; 连接线材。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型号:DS-2CD3346WD-I;
次要参数要求: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1件 5800.00 海康威视/hikvision
LED显示屏 核心参数要求: (需全部满足)
商品类目: LED显示屏; 型号:DH18;配置:包含LED显示屏18.43平方米(含辅材、配件),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1件 527100.00 aet

 
 买家留言:- 
 附件: 桂林旅游学院旅游大数据大屏展示系统采购(反向竞价采购需求表).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雁山区 雁山街道 良丰路26号桂林旅游学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单位书面竞价审查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 1)项号1(LED显示屏)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为拟成交供应商所出具加盖公章的供货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提供具有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标识的权威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2)项号3(音响)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为拟成交供应商所出具供货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CNAS阻燃检测报告证书和参数功能性检测报告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单位公章)。 (2)成交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或产品的,采购单位可视为其不具备合格供应商条件且不与其签订合同,采购单位有权追偿该供应商所造成的损失。 (3)供应商不能满足参数要求而进行虚假响应,或者供应商无法正常交货影响采购单位使用的,采购单位取消成交结果,并按规定对供应商予以处罚并进行通报处理。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售后服务 (1)质保期: 1年(采购需求表中有特殊要求的按其要求) (2)免费培训系统设备的使用,并且售后培训维保人员不得低于2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三包”,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货物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成交供应商无偿保修,保修期后需提供成本价格的终身维修服务。出现故障问题后,成交供应商须30分钟内快速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一般故障处理时限不超过4小时修复,重大设备故障24小时内解决,未能修复的设备直接更换,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安装调试要求 1、本项目包含网络线、音频线、电源线等线材、辅材,中标供应商负责于学校内指定位置安装、接线并调试,负责对接广西旅游数据中心旅提供的游大数据接口,提供各展示应用合适的屏幕显示规划。 2、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显示方案。 3、到货后1个月内安排一名技术员(固定)现场设备保障服务。
验收条件及标准 (1)成交供应商中标后2天内提供LED屏体的单元板样品给采购单位,样品不全或者样品不符合要求的则中标无效。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供货必须按样品标准供货,不接受未经确认认可的货物和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货物,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单位按成交供应商响应和承诺的技术参数及性能等有关标准进行验收,达不到要求的不予验收,视为产品验收不合格,采购单位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并上报采购监督部门,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造成的损失采购单位保留索赔的权利。 (3)成交供应商供完货后,采购单位有权对货物进行复检与性能测试,并可随机抽取部分产品提交给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成交供应商应该给予配合。如检验出的产品其中一项或一项以上技术参数无法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采购单位有权作全部退货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有关政府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所有产品除满足《采购需求表》要求的技术参数外,其余均按国家标准及生产厂家出厂标准配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需求规定标准的,采购单位有权拒收该产品。
交货期及安装期 交货日期:中标之日起1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如不能按要求规定时间完成,合同自动终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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