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辉南县第七中学所需的交换智能平板教学设备
金额
133.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8/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33.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宋金明0435-8244599
标书截止时间2018/05/14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第二次招标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根据辉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对辉南县第七中学所需的交换智能平板教学设备第二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标书编号: X[20180313]-0024

二、采购项目: 交换智能平板教学设备

三、项目采购预算: 1,333,020.0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2. 提供交互智能平板CCC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要求产品认证名称为交互智能平板,不接受其他认证名称)。

3. 提供电脑模块CCC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要求和交互智能平板为同一制造商)。

4. 提供交互智能平板生产企业ISO9001ISO14001IS014064OHSAS18001ISO/IEC27001GB/T29490QCO80000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5. 提供视频展台及移动授课宝CCC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要求和交互智能平板为同一制造商)。

6. 在辉南县有售后服务维修站提供证明文件原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售后技术员身份证明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及售后维修站公章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方文件取得方式: 合格的投标人须持有效证件于201857日至2018514日(节假日、双休日休息)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到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方须携带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3. 提供交互智能平板CCC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要求产品认证名称为交互智能平板,不接受其他认证名称);4. 提供电脑模块CCC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要求和交互智能平板为同一制造商);5. 提供交互智能平板生产企业ISO9001ISO14001IS014064OHSAS18001ISO/IEC27001GB/T29490QCO80000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6. 提供视频展台及移动授课宝CCC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要求和交互智能平板为同一制造商) 7. 在辉南县有售后服务维修站提供证明文件原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售后技术员身份证明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及售后维修站公章 8. 还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七、投标截止日期: 2018 530日下午2:00时前。

八、投标保证金:

1 、投标时应提交25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2 不收现金,请提前汇入采购中心账户。( 户名: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辉南支行。帐号:22001647138055002145。)

3 未中标方此款退回投标公司基本账户

4 、投标保证金请于2018525日下午400时前由投标公司基本账户汇入采购中心账户,在规定日期内没有汇入保证金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在规定日期内汇入保证金的,但没来投标,所交保证金不予返还。

九、开标时间: 2018 530日下午2:00

十、开标地点: 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朝阳镇东朝阳大街11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地址:吉林省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5100

联系人:宋金明

联系电话:0435-8244599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 刘涛

联系电话:15943539169

辉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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