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阳光市场智慧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饶阳县阳光市场智慧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县阳光市场智慧监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饶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饶阳县阳光市场智慧监管系统建设项目购置监管应用基础服务、主体应用基础服务、增值服务和硬件设备等,共计840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饶阳县市场监督管理12315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购置监管应用基础服务、主体应用基础服务、增值服务和硬件设备等,共计840套。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饶阳县市场监督管理12315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购置监管应用基础服务、主体应用基础服务、增值服务和硬件设备等,共计840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如投标人为2021年新成立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出具开标前一年内至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有效证明及纳税凭证,如投标人为2021年新成立的,需提供从成立至今的养老保险及纳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9-10 09:00至2021-09-16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9-3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饶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衡水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繁荣北街 200 号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饶阳县城镇平安西路39号 |
邮编: | 053900 | 邮编: | 053900 |
联系人: | 张贺贺 | 联系人: | 于占永 |
电话: | 0318-7329620 | 电话: | 13831827092 |
传真: | 0318-7329620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ZYGCZX777@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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