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史馆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600]eyd[tp]202202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陈明东15259236333
公告正文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厦门联合智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EYD[TP]2022022的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史馆设备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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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国别
(地区)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201060499 其他显示器 其他显示器 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执行 1(批) 1238000 1238000 国内 中国 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执行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贰拾叁万捌仟元整(¥123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合同于中标后30天内签订。;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响应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应负责将货物(按合同签订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免费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免费安装摆放到位,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验收合格后提供3年免费的维修。在此期间,免费处理因质量出现的问题,并进行正常保养。免费维修期期满后,提供维修服务,配件收成本费;对于教学系统,如需与其他系统进行对接,乙方提供二次开发对接端口服务等相关的售后服务。能够兼容学校的虚拟仿真实训管理平台(此平台非供应商厂家开发内容,需要第三方提供兼容性开放平台apk权限文件对接我方系统)项目实施过程需按学校管理系统要求开放相应数据及接口并进行对接。。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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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已支付履约保证金后全额支付(履约保证金为5%的合同款),履约保证金于验收合格后一年无违约情况下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指定帐户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一年无违约情况下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能达到一致意见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柒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 厦门联合智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路2号 住所: 厦门市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18号1102室
单位负责人: 林培榕 单位负责人: 蔡少聪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陈明东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15259236333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
账号: 账号: 4312 6869 5398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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