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结核病一体化检测系统(包括提取仪、扩增仪、分析软件)采购项目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正松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514-87978933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9
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 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 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 39.6(万元) 公示时间 2022-11-08

    采购公告

    更正公告

    中标公告

    成交公告

    终止公告

    合同公示

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结核病一体化检测系统(包括提取仪、扩增仪、分析软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11-08】

项目概况

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结核病一体化检测系统(包括提取仪、扩增仪、分析软件)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 1129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HHZC-20220905

2.项目名称: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结核病一体化检测系统(包括提取仪、扩增仪、分析软件)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0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40万元。(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接采购人通知日起7日历天内(除不可抗力、非乙方原因)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完成文档整理工作。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提供网站截图)。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各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

1.时间:2022年 1182022年1115

2.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3.方式:自行下载

4.售价:300元(现金),售后不退,请各投标人悉知,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

1.时间:2022年10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栋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宜

1. 投标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份正本,肆份副本(胶装),投标人应提交电子U盘(内含投标文件),U盘应贴上单位名称的标签并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名。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13092036780@126.com,回复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15 日17:00,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注意事项:

3.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场内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三楼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3.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

3.3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出具所在的健康证明或苏康码(绿色)、行程码(7天内未去过中高风险地区)、24小时(或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邗江区文昌西路与甘八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孙正松 18012138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海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82号月城明珠园1��3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14-87978933

附件: 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结核病一体化检测系统(包括提取仪、扩增仪、分析软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x
附件: 投标人参加投标确认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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