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中速磨备件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中速磨备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ZB/SL2024-FB028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拟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招标数量、计划招标时间等
(一)招标项目名称:中速磨备件。
(二)技术要求:依据图纸制作。
(三)招标数量:详见清单。
(四)计划招标时间:2024年7月24日。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1日。
(六)中标后合同签订完成期限: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5天内。
(七)质保期:自上线使用之日起6个月。
(八)合同期限:单次。
(九)评标方式:合理低价分项中标。
二、资质要求
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资质材料(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最新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投标单位开票信息,公司成立时间五年以上。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需载明身份证号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承当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复印件1份(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二)提交时间:报名时提交。
(三)提交方式:书面、电子邮件(邮箱地址:jiugang1367@163.com)。
四、投标方式
招标单位对意向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邀请函(说明书),接到招标邀请函(说明书)的单位请按邀请函(说明书)要求时间交纳相应投标保证金、招标服务费(以招标邀请函的金额为准)。招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予以补齐,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宣标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返还(不计息)。
五、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货物经验收合格,投标单位开具全额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单位收到发票经财务结算入账60天后开始付款,按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总价款的90%,剩余10%为合同质保金,质保期满双方无异议后支付(不计息),支付低于六个月承兑汇票或现款按招标单位财务每月公布的贴息利率的通知收取资金占用费,由招标单位开具发票,在货款中扣除。
六、招标单位信息
(一)单位名称: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二)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设备材料公司;邮编:332500。
(三)联系人:周工18870598732、何科长18870213317。
(四)法务监审部监督电话:李工18870210166;电子邮箱地址:Jgjianshengbu@126.com。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公告时间:2024年7月5日
中速磨备件招标数量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特授权_______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与贵公司的业务(中速磨备件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签订合同、领取合同款、收货、退换货、质量异议处理等事项,并签署全部的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同时往来文件通过该邮箱(邮箱号:必填)接收、发送。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授权书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之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 授权人(签章或签字):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 (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
签署时间:
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投标版本,打印时删除)
法人资格证明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 。
单位名称:
(公章、法人章)
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相片
(投标版本,打印时删除)
诚信承诺书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
我方在遵守《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和规定的基础上,就我方及我方工作人员的行为向贵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贵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地为贵方提供符合贵方需求的安全可靠的产品、服务及相关技术,保证产品质量,并主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二、不以任何形式向贵方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等亲属赠送或变相赠送礼品、礼金等。
三、不以任何形式与贵方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等亲属发生借贷关系,或以炒股、股权的名义发生经济往来。
四、不以任何方式宴请贵方工作人员(正常公务招待除外)。
五、不与贵方有关人员私下建立不正当交易关系。
六、发现贵方工作人员有索贿以及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时积极向贵方举报或投诉,并实事求是地配合贵方纪检监察机构调查、提供书面举报材料。
七、不发生扰乱正常市场竞争秩序、提供虚假材料、泄露贵方商业秘密以及排挤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等违反商业道德行为。
八、不发生其它任何可能影响贵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或职务廉洁行为。
九、本承诺书所指的礼品、礼金等,包括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土特产(例如烟、酒等),以及由我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娱乐等活动。
十、不发生下列行为:
(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牌产品标志、免检标志等质量标志和许可证标志;
(二)伪造或者使用虚假产地;
(三)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四)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五)提供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六)提供失效、变质产品;
(七)提供存在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格危险产品;
(八)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
若违反上述承诺,我方愿意按以下方式承担责任:
一、贵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贵方有权单方面取消我方作为供应商或合作方的资格;我方同意贵方及贵方下属企业终止业务往来;涉嫌违法犯罪的,贵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我方自愿按照以下方式承担违约金,且贵方有权从我方在贵方的货款中扣除上述违约金:
(一)我方若违反第一条至第八条承诺中的任一条,我方自愿承担3万元至30万元的违约金。
(二)我方若向贵方行贿或违反第十条的,贵方有权对涉案标的物按1元/吨(件)结算付款,且我方自愿按涉案标的物合同额的10%至30%承担违约金。
(三)本条违约金与合同其他违约金重复的,以金额更高者为准。
我方同意:在我方涉嫌侵害贵方利益的调查过程中,贵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并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同时我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因我方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造成贵方经济损失的,由我方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书作为贵我双方合同的附件,与贵我双方签订的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承诺书中的经济赔偿责任与贵我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我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同时并存有效。
我方声明:本承诺书中内容为我方慎重考虑后作出的承诺,为我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可撤销,且我方明知本承诺书对我方的约束力。
本承诺书自我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在贵我双方业务往来存续期间有效。
承诺人(单位公章):
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磨盘瓦 | K2820.7.3 | 套 | 2 | 材质:BTMCr20 |
2 | 磨辊装配 | MPF2116 | 套 | 3 | |
3 | 磨盘1915 | MPF1915 | 件 | 1 | |
4 | 磨盘瓦1915 | MPF1915 | 套 | 1 | 12件/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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