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淮科技园主楼装修改造工程设计项目的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agqcg-2024010002-001-hy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工137767059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GQCG-2024010002-001-HY

采购项目名称:江淮科技园主楼装修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2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原采购文件的评标标准中

4

业绩(4分)

1、企业业绩(2分)

供应商自2019年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业绩须提供以下材料:

须同时提供设计合同(或总包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发改委颁发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二者缺一不可;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②设计合同(或总包合同)内容必须体现设计内容。

③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必须经审图部门盖章备案;

④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如业绩重复的,按企业业绩计算得分。

⑤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不是供应商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⑥项目负责人需在设计合同(或总包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其中任意一项里体现出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中项目负责人名字不一致的,以标注日期最迟的证明材料上项目负责人名字为准。

⑦如果以上文件均体现不出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⑧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招标所需相关内容,证明材料无法识别不予认可。

4

5

奖项(4分)

1、企业获奖(2分)

企业自2019年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设计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设计奖项,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2、项目负责人获奖(2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设计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设计奖项,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

①须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证明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为准。

②项目负责人获奖项目与企业获奖项目不得重复,如项目重复的,按企业获奖项目计算得分;项目负责人的奖项不是供应商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4

现更正为:

4

业绩(4分)

1、企业业绩(2分)

供应商自2019年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2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设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业绩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须同时提供设计合同(或总包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发改委颁发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证明),二者缺一不可;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

②设计合同(或总包合同)内容必须体现设计内容。

③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或技术审查证明必须经审图部门盖章;

④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如业绩重复的,按企业业绩计算得分。

⑤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不是供应商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⑥项目负责人需在设计合同(或总包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其中任意一项里体现出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中项目负责人名字不一致的,以标注日期最迟的证明材料上项目负责人名字为准。

⑦如果以上文件均体现不出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⑧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招标所需相关内容,证明材料无法识别不予认可。

4

5

奖项(4分)

1、企业获奖(2分)

企业自2019年2月1日(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设计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设计奖项,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2、项目负责人获奖(2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2月1日(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公共建筑室内装饰设计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设计奖项,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

①须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证明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为准。

②项目负责人获奖项目与企业获奖项目不得重复,如项目重复的,按企业获奖项目计算得分;项目负责人的奖项不是供应商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

4

磋商文件中其他与本次更正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正后内容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2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作出提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淮安高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嫩江路224号科创孵化基地1号楼5层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0517)815600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 170 号五楼

联系方式: 姜工   联系方式:1377670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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