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湖州临杭城镇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选取工程监理
金额
1675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5/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30503-3532-6977
预算金额16755万元
招标联系人冯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祥祥182672929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330503-3532-6977
项目单位:浙江湖州临杭城镇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南浔区练市轻纺智造园工程项目监理
项目具体信息:南浔区练市轻纺智造园工程项目监理
服务类型:工程监理
服务事项:工程监理
中介机构资格要求:1.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3.浙江省外企业(项目总监)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网页截图
其他要求:详见需求书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30)日完成
选取方式:公开比选
是否财政和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是
是否为入围企业:否
服务费用: 970000元
选取时间:按比选需求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比选书
选取地址:限额不见面开标大厅
备选机构数:无
项目业主联系人:冯工(职员)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13506727559
发布时间:2022-05-26 11:14:13
附件下载:
项目立项文件或其他相关参考文书: |
|
||
需求书: |
|
||
委托协议书: |
|
限额发包平台连接地址:
http://49.4.53.110/hzfront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
备案日期:2021年08月12日
备案机关: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108-330503-04-01-266560
项目代码
练市轻纺智造园
项目名称
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项目类型
建设地点
新建
建设性质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
区
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朱泾村
详细地址
纺织
所属行业
国标行业
化纤织造加工
(175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除以上条目外的纺织业
项目
2023年05月
拟建成时间
2022年06月
拟开工时间
是否包含新增建设
是
用地
土地出让合同电子
其中:新增建设用
项目基本情况
25.15
监管号
地(亩)
新增建筑面积(平
35287.62
25.15
总用地面积(亩)
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
总建筑面积(平方
35194.91
35287.62
积(平方米)
米)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
容(生产能力)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标准厂房、变配电房、门卫及消
控室、污水处理池及室外附属工程等。本项目总用地
16766.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287.62平方米。项目容积
率2.10,建筑密度56.54%,绿地率10.33%。
18267292957
项目联系人手机
王祥祥
项目联系人姓名
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向阳路601号
接收批文邮寄地址
总投资(万元)
固定投资16095.0000万元
铺底流动
建设期利
合计
设备购置
资金
息
预备费
安装工程
土建工程
工程建设
其他费用
费
5519.000
9107.000
16755.00
0.0000
660.0000
469.0000
200.0000
800.0000
0
0
00
资金来源(万元)
项目投资情况
其它
银行贷款
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
财政性资金
合计
11000.00
16755.00
0.0000
5755.0000
0.0000
00
00
企业法人
法人类型
浙江湖州临杭城镇
化建设集团有限公
项目(法人)单位
司
9133050307621690
项目法人证照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项目法人证照类型
81
湖州市南浔区南浔
项目单位基本
2013年08月
成立日期
单位地址
镇向阳路601号
人民币
币种
30000
注册资金(万)
情况
经营范围
城镇化建设投资与管理,土地整理与开发,农村住房拆迁
、安置、改造,保障房建设,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
工与养护,道路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建设
与维护。
法定代表人手机号
15957287465
陆菲
法定代表人
码
2021年08月12日
登记赋码日期
2021年08月12日
备案日期
2021年09月29日
第1次变更日期
2021年12月16日
第2次变更日期
项目变更情况
2022年04月20日
第3次变更日期
2022年05月13日
第4次变更日期
1.我单位已确认知悉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标准,确认本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禁
止投资建设的项目或实行核准制管理的项目。
2.我单位对录入的项目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项目单位声明
说明:
1.项目代码是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唯一身份标识,项目申报、办理、审批、监管、延
期、调整等信息,均需统一关联至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
批事项、下达资金、开展审计监督等必要条件,项目单位要将项目代码标注在申报
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审批监管部门要将代码印制在审批文件的显著位置。项目业
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必须核验项目代码,对未提供项目代码
的,审批监管部门不得受理并应引导项目单位通过在线平台获取代码。
2.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拟建地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重大
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
改相关信息。
3.项目备案后,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
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当登陆在线平台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
项目开工后,项目单位应当按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定期在线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
本信息。项目竣工后,项目单位应当在线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南浔区练市轻纺智造园工程项目监理
公开选取
需
求
书
选取方式:四公开人通临杭城金
项目业主:浙江湖州临杭城镇化建设集研有限区司((公章)
日
期:2022年5月
南浔区练市轻纺智造园工程项目监理
公开选取
需
求
书
选取方式: ☑公开比选。
项目业主:浙江湖州临杭城镇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公章)
日 期: 2022年5月
目 录
一、比选须知
二、比选文件的组成
三、比选文件评比办法
四、串通行为
五、弄虚作假行为
六、其他要求
七、格式要求
八、监理服务合同
一、比选须知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项目业主 | 名称:浙江湖州临杭城镇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湖盐东路95号 联系人:冯夏忠 电话:0572-3951586 |
2 | 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双林镇维多利大道292号铂金华府营销中心3楼 联系人:陈夜林 电话:0572-2573515 |
3 | 项目名称 | 南浔区练市轻纺智造园工程项目监理 |
4 | 项目地点 | 位于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 |
5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自筹100%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7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投资估算16755万元,工程概算13961.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0194.21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为练市轻纺智造园工程,建筑面积总共35145.74m2,单体建筑面积最大11879.66平方米,单跨最大跨径13.5米。 |
8 | 服务内容 | 南浔区练市轻纺智造园工程项目的整个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 |
9 | 服务期 | 与施工工期同步(监理服务期同实际施工工期,包括合同签订后开始至本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归档及保修阶段服务)。 |
10 | 服务质量 | 合格 |
11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3.浙江省外企业(项目总监)需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网页截图。 |
12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
13 | 提疑的截止时间 | 2022年6月4日23时59分59秒 |
14 | 答疑和澄清时间 | 2022年6月6日23时59分59秒 |
15 | 比选截止时间 | 2022年6月9日14时00分00秒(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 |
16 | 提疑、答疑澄清的方式 | 提疑:比选人对需求书有任何疑问,应于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通过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电子竞发包交易平台—网上提问,进行提疑;或于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建设栏-发包公告中相应工程的公告中的“提问”区进行提疑; 答疑澄清:无论是项目业主根据需要主动对需求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中介机构的对需求书提交的疑问,项目业主都将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发布。 查看答疑:比选人应在截标时间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交易主体-相应工程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建设栏-发包公告”相应工程公告中的“答疑信息”区随时查看系统中有关该工程的答疑澄清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 |
17 | 构成比选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 | ■资格 ■报价 ■技术资信 □信誉 □优化服务时限 |
18 | 服务费用要求、最高限价价及其计算方法 | 最高限价:97万元,比选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以无效标处理。本项目服务费实行总价包干,无论服务期延长和中间停顿,工程造价的变动、任何政策性调价等均应考虑在报价内,中选后不作调整。 注: 1.以上报价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服务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设备费、管理、利润、规费、税金(增值税)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发生后不再另行计价; 2.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发包人拒绝接受高于最高限价的比选人成为承包候选人。 |
19 | 比选有效期 | 30天,在有效期内完成比选、中选公示、签订协议书等工作 |
20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需求书提供比选文件格式中有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按要求执行。 CA加密电子比选文件应由比选单位进行电子签章盖章确认。 |
21 | 比选文件份数要求 | 中选人提供完整的比选文件纸质3份。 |
22 | 比选文件递交地点 | 比选文件(CA加密后的电子比选文件):登陆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上传; |
23 | 是否退还比选文件 | ■否 □是 |
24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比选时间:同比选截止时间 比选地点:限额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即可。 网址: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25 | 比选程序 | 项目业主发布比选需求书→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下载比选需求书→中介机构制作电子比选文件→上传电子比选文件→现场解密比选文件→评审委员会评审比选文件出具评审报告→公示评审选结果。 比选文件解密顺序: 1、比选截止前30分钟,由代理机构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做好网上不见面比选准备; 2、各比选人应于比选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锁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完成在线签到,否则视为在线不到场,比选文件开启解密时将被拒绝解密; 3、比选截止时间,由代理机构公布比选人情况、解密要求; 4、比选人需在系统开启比选文件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对比选文件进行网上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其比选文件将被拒绝; 5、项目业主现场解密、比选文件导入等全程操作; 6、对网上比选过程有异议的,比选人应当直接在线提疑,同时由项目业主在线进行回复; 7、宣布比选会议结束。 注:在比选过程中项目业主及代理机构全程操作必须在直播视频中完成,不得随意离开。 |
26 | 评审委员会的组建 | 评审委员会构成:3人,其中经济类、技术类不少于 2/3。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代表1名,其余由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从市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7 | 比选评分办法 | 详见评审办法 |
28 | 确定中选人 | 备选拟中选人/1-3名,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得分第1名为中选人。 |
29 | 中选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 | 湖州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州市限额发包平台)、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期为3日。 |
30 | 履约保证金 | 在与采购人签订正式合同时成交人须同时提供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实际签订的合同金额的2%,合同履行完毕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缴纳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 |
31 | 比选人硬件设备要求 | □否 ☑ 是,具体要求:各比选人需要保障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硬件要求符合以下内容: 1.具备摄像头与耳麦(用于接收代理公司开标指令)。 2.要求使用ie浏览器11及以上版本。 3.电脑操作系统要求在win7及以上。 4.内存要求在4G以上。 5.要求正确安装湖州市电子招投标驱动程序。 开标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摄像头范围,因比选单位自身原因造成未成功解密的,均按未提交比选文件处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32 |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人员要求 | 1.总监理工程师:1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必须到位,不得设置总监代表。项目管理人员的兼任按《湖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2.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其中房屋建筑专业不少于1名,安装专业不少于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市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具有《培训合格证书》。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等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应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监理经历投标时无需提供监理经历证明资料,中标后如发现不符合要求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记录不良行为)。 3.监理员:不少于3人,其中房屋建筑专业不少于2名、安装专业不少于1名,监理员:必须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取得监理员及以上岗位证书后方可上岗。监理员同时应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投标时无需提供监理经历年限证明资料,中标后如发现不符合要求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记录不良行为)。 4.根据《湖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为二级工程,比选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最多只能同时在一个一级工程或两个二级及以下工程或三个三级工程中任职。 |
33 | 其他要求 | 1.全体监理人员的到位率:总监80%以上,专业监理90%,监理员100%。 2.监理人需无条件配合项目业主及时完成国有投资工程项目全过程智慧监管平台的台账资料收集整理上传等相关工作。若拒不配合相关工作,项目业主可在合同付款时,扣除相应费用。 |
34 |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注册及CA锁办理咨询 | 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 、18657183506; CA锁办理: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
二、比选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基本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详见比选公告要求)。
2.项目人员基本资料
(1)拟参加比选的项目总监相关证书;
(2)项目总监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可通过网上社保查询系统进行打印。除实际情况中无需缴纳社保的可以不提供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及证明资料。如为退休人员的,则提供退休证及注册企业聘用合同。提供汇总表的,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
3.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交易承诺书;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比选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可通过网上社保查询系统进行打印。除实际情况中无需缴纳社保的可以不提供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及证明资料。如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注册企业聘用合同。提供汇总表的,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
6.比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
7.湖州市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比选人廉洁守信承诺书;
8.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及人员证书、社保证明(提供所有人员相关证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可通过网上社保查询系统进行打印。如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注册企业聘用合同。提供汇总表的,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
9.其他要求(如有)。
(二)商务部分
1.商务报价函;
2.其他比选人认为需要的材料(如有)。
(三)技术资信部分(比选文件中无格式要求的,由比选人自拟)
(1)工程概述;
(2)监理工作范围;
(3)本工程监理服务大纲、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等;(根据评标办法中的技术标要求自行编写);
(4)检测仪器设备;
(5)信誉业绩;(如有)
(6)发包人要求提供的或比选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如有)。
注:以上技术资信部分详细内容按照评标办法提供,所有奖项须提供有效获奖文件或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以电子扫描件制作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位置。
上述所有比选文件均以电子文件上传,相关证件资料必须原件的清晰扫描件上传,上传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比选文件评比办法
(一)初步评审
1.评审委员会依据比选须知和比选组成文件对比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比选。
2.比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比选:
(1)公开比选文件组成缺项的;
(2)串通比选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或确认的。
(4)各比选单位未认真摸底市场价大幅度超出市场价范围,且在比选文件中没有充分、必要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比选人为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扰乱比选市场。
(二)详细评审
1.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公开比选文件的组成要求进行评审,内容缺项、漏签等情况;属于证件明显不在有效期,明确规定不可承接业务的;未如实反应信用情况,其他不响应发包文件实质性内容或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形等,均按无效处理。
2.商务评审(100分)
商务评审按以下标准评定。
(1)有效报价的确定
1、比选单位比选报价不按需求书规定进行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否决其比选。
2、凡有效比选报价低于平均报价(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比选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价,当有效比选报价在3家及以下时,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全部有效比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8%及以上,其比选作无效比选报价处理。有效比选报价中去除无效比选后,剩余为有效比选。
(2)评比基准价确定
取所有有效比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比基准价。
(3)商务报价评分
取所有有效比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比基准价,各有效比选报价与评比基准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保留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
K=(比选报价—评比基准价)÷评比基准价×100%
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100分;
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总分上扣0.3分;
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总分上扣0.2分;
以上内容计算报价分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注:评比基准价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评审基准价(除计算差错外)一经确定在项目的后续评审中不再调整(包括复评环节)。(计算错误,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纯算术性四则运算错误;b.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比选人报价的。由于评审差错,导致否决比选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3.技术资信评审(100分)
总分值 | 序号 | 评分内容及评分标准 | 分值 | |
100 | 1 | 大纲总体评价 | 内容是否全面,是否符合工程和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目标、项目范围、任务和编制依据是否明确。 | 1~10 |
100 | 2 | 质量控制 | 质量目标分解、平行检验的合理性,质量控制措施有效可靠。 | 1~6 |
100 | 3 | 进度控制 | 工期总进度计划科学、合理,工期控制点设置合理。 | 1~5 |
100 | 4 | 投资控制 | 风险预测与防范对策有效可行,控制措施与手段健全。 | 1~5 |
100 | 5 | 合同管理 | 合同管理、控制措施合理全面。 | 1~5 |
100 | 6 | 安全措施 | 安全保证体系健全、可靠,安全事故控制措施得力。 | 1~6 |
100 | 7 | 组织协调 | 有关工程建设参与方之间组织协调内容具体、措施得力。 | 1~5 |
100 | 8 | 监理要点 | 针对本工程特点、技术难点及关键部位的分析及相应的监理控制措施。 | 1~10 |
100 | 9 | 工作制度 | 验收制度、签证制度、会议制度等各项制度是否健全。 | 1~5 |
100 | 10 | 旁站监理 | 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方案是否完整、可行。 | 1~5 |
100 | 11 | 检测设备 | 企业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必备的仪器设备齐全的得3分,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缺少必备的平行监测设备的不得分。企业根据编制的大纲要求配备其他检测设备完全满足工程检测要求的经评委酌情加1-2分。 | 0~5 |
100 | 12 | 信誉业绩 | 企业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每一处罚决定扣5分,最多扣5分。若无上述情况,则得5分。 | 0~5 |
100 | 12 | 信誉业绩 | 投标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每一处罚决定扣5分,最多扣5分。若无上述情况,则得5分。 | 0~5 |
100 | 12 | 信誉业绩 | 企业同时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8分,(有效期内)。 | 0~8 |
100 | 12 | 信誉业绩 | 近两年监理过类似(工程性质相同、规模相当)工程的每项加5分,最高得15分。 | 0~15 |
注:
1)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认定以获奖文件(证书)上注明的姓名为准,若文件(证书)上未注明的,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记录等其他材料证明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否则不予认可。
2)以上详细内容根据需求书要求并结合自身经验实力进行编制。比选人必须确保比选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否决其比选,并按照湖州市相关规章办法做出相应处理。
3)人员社保为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可通过网上社保查询系统进行打印。除实际情况中无需缴纳社保的可以不提供社保证明,但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及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项目管理人员中如有退休人员,则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扫描件。
4)评标委员会按评分标准的评审内容对比选文件独立打分。各比选单位技术资信得分为全部有效评审专家评审分的算术平均值,并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5)上述类似工程是指投资额在9000万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
4.评审分值构成(商务标:100分;技术资信:100分)
商务报价:权重 20 %;技术资信:权重 80%。
评分总分=商务报价得分×商务标权重(20%)+技术资信得分×技术资信权重(80%)
5.比选文件的澄清、补正和否决
在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比选人对所提交比选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比选文件在实质上响应需求书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比选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且细微偏差不影响比选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比选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比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比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7.评审委员会对比选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比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委员会的要求。
8.因有效比选不足三个使得比选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委员会有权拒绝全部比选。所有比选被拒绝的,项目业主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比选。
四、串通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9、40条、41条,《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第4条,项目业主、参加比选的中介服务机构有相关行为发生的,均视为串通行为。湖州市中介服务机构运营管理机构将相关法律法规和信用评价作出相应处理。
五、弄虚作假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2条、《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第11条,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参与比选的,均视为弄虚作假骗行为。湖州市中介服务机构运营管理机构将相关法律法规和信用评价作出相应处理。
窗体底端
六、其它要求
1.参与公开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务必按照本需求书的有关要求,做好计划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中选人存在以下行为的,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相关规定报中介超市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和处理。
(1)中选人擅自放弃中选结果;
(2)超出公告及需求书范围,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业主单位增加服务费用的;
(3)中选人中选后未在24小时内响应服务事项,又不说明理由的;
(4)中选机构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未能按公告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
(5)中选机构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的。
2.中选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必须先得到项目业主同意,且调整后人员资格、职称不得低于调整前的人员,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七、格式要求
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交易承诺书
为维护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进驻“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同意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专栏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中介超市发布的相关信息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真实。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我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在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正在进行选取的项目,并同意取消我单位的选取资格。按照相关规定,在通报或者处罚期限内不再参加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任何项目的选取活动。
二、我单位将按照法定业务范围承接相关中介服务项目,并按国家有关服务质量要求和项目业主需求提供相应服务,中介服务费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三、我单位在参加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选取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四、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中与我单位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承诺人法定名称(公章):
承诺人法定地址: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姓名) 是 (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 。
特此证明
法人代表身份证 |
比选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比选代表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 名)系 (比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 (发包人)的项目的比选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 |
代理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比选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报价函
致: 【项目业主】
1、经分析研究了贵单位提供的监理招标文件和考察工程现场后,我单位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的投标报价作为监理服务费总价,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并完成施工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监理服务期 ,缺陷责任期24个月;工程质量目标为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 ,监理企业资质为 。
2、如果贵单位接受我单位中选,我单位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
3、如果贵单位接受我单位投标,我单位保证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期限内开始本工程的监理工作。
4、我单位同意在规定的投标书递交截止之日起30天内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
5、在正式签订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成为约束贵单位和我单位双方共同遵守的文件。
6、我单位理解,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贵单位可能接受其他任何的投标,同时也理解,贵单位不负担我单位的任何投标费用。
比选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比选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
比选人名称 | 企业资质等级 | |||
企业地址 | 联系电话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拟派比选项目总监 | |||
比选 人信 用信 息情 况 | 比选截止日前(近三年)有无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 | |||
比选 人信 用信 息情 况 | 比选截止日前有无被行政机关通报限制在本区域内承接业务选。 | |||
比选 人信 用信 息情 况 | 比选截止日前有无与服务事项相关的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 | |||
比选 人信 用信 息情 况 | 比选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与服务事项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 |||
拟派 项目 负责人 信用 情况 | 比选截止日前(近三年)有无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拟派项目总监可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 | |||
拟派 项目 负责人 信用 情况 | 比选截止日前有无被行政机关通报限制本区域内承接业务。 | |||
拟派 项目 负责人 信用 情况 | 比选截止日前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 | |||
拟派 项目 负责人 信用 情况 | 比选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与服务事项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 |||
比 选 人 声 明 | 以上内容是本比选人信用信息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自愿取消本项目比选资格,并无条件接受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比选人:(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
注: 1. “比选人信用信息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情况”表格内必须填写“有”或“无”。如为空白或“/”均以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作否决比选处理。比选人可以注明不良行为记录和行政处罚的数量等情况,未说明数量而直接填写“有”,则按最高分扣。
2.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各行政机关出具的不良行为认定书、黑名单、失信名单或通知、通报、警示警告、责令整改(停工)通知书等明确认定为“不良行为”的各类文书,该文书注明时限的以时限为准,未注明时限的按一年计。
3.行政处罚是指各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准。
4. 不良行为记录和行政处罚如提前结束或被撤销的,比选文件中必须提供原处理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书,如未提供,均按未如实填写处理。
5. 与服务事项相关的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比选人或拟派项目总监在从事服务事项活动中,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法定建设程序、服务合同约定被各级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因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湖州市企业投资建设项目比选人廉洁守信承诺书
本公司决定参加项目比选。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廉洁从业、诚实守信,特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决不发生以下行为:
1.以他人名义比选,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单位资质比选;
2.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3.与发包人或者其他比选人相互串通比选;
4.中标后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
5.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背离比选文件及合同实质性内容的私下协议;
6.其他违反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不以任何理由给予项目业主、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以下好处:
1.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给予回扣、感谢费、劳务费等各种名目的经费;
2.报销应由上述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赠送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提供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高消费活动;
5.无偿或明显低于市场价装修住房。
三、不以任何理由为项目业主、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
四、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派驻廉政监察组等机构的监督,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廉政文化进工程工作,加强廉洁从业环境宣传、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多种形式开展廉洁教育。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录入诚信档案的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日期: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业绩一览表
序 号 | 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价 (万元) | 签订时间 |
比选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荣誉一览表
序 号 | 荣誉奖项名称 | 颁发部门 | 颁发时间 | 备注 |
比选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毕业院校、 专业及时间 | 担任项目总监理 工程师年限 | |||||
现任职务 | 技术职称 | 聘任时间 | |||||
注册监理 工程师证号 | |||||||
工作 单位 | 名称 | 邮政编码 | |||||
工作 单位 | 地址 | 身份证号 | |||||
监 理 主 要 经 历 |
注:附拟参加投标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扫描件。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情况说明
投标申请 企业名称 | 企业资质 等级 | ||
企 业 地 址 | 联系电话 | ||
申请报名 工程名称 | 报名项目总监 姓名 | ||
拟选派项目总监在建工程情况须符合湖建发[2009]233号文件规定 | 例一: 1、*****工程,属于二级项目; 本项目属于二级项目,符合湖建发〔2009〕233号文件规定。 例二: 1、*****工程,属于三级项目; 2、*****工程,属于三级项目; 本项目属于三级项目,符合湖建发〔2009〕233号文件规定。 例三: 拟选派项目总监目前无在建项目; 本项目属于*级项目,符合湖建发〔2009〕233号文件规定。 | ||
投 标 申 请 企 业 声 明: | 以上内容是本企业拟选派项目总监有无在建工程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我公司自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不如实反应我公司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拟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
项目名称:
姓名 | 本工程拟任 岗位 | 年 龄 | 性 别 | 工作年限 | 专业 | 证书名称及证件号 | 职务 或职称 | 备注 |
说明:总监到位率承诺达到 %以上,即每个月不少于 天。 专业监理工程师到位率承诺达到 %以上,即每个月不少于 天,监理员到位率承诺达到 %以上,即每个月不少于 天。 |
注:
1、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发包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
2、根据本工程施工特点,需合理配备各专业监理人员。
3、到位率=实际到位率天数/30日历天(按月实际考核)。
4、执业资格证书不能体现专业,可以提供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5、提供上述人员各类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以扫描件形式上传。
6、此表中的派驻人员为招标人要求的必备人数,监理人根据需要也可另行增加。
比选 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仪器设备自备清单
序号 | 名 称 | 型号 | 数量 | 备注 |
水准仪 | ||||
经纬仪 | ||||
全站仪 | ||||
卷尺 | ||||
皮尺 | ||||
回弹仪 | ||||
小铁锤 | ||||
数码照相机 | ||||
办公电脑 | ||||
打印机 | ||||
…… | ||||
注:以上注明的仪器、设备为必须配备的基本设备,投标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另行增加仪器、设备,特别是平行检测设备等,以满足工程检测等要求。
八、监理服务合同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建安工程费:约 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监理服务期同实际施工工期,即自本工程开始施工至本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归档及保修阶段服务)。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 份,监理人执 份。
委 托 人: (盖章) 监 理 人: (盖章)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参照2012-0202示范文本)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招标文件及投标疑问回复;(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投标书及其附件;(7)技术标准和要求。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整个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和相关服务。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1、制定监理规划,报业主备案。
2、参与业主与承包商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在实施过程中检查、督促承包商严格按合同和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监督承包商现场施工管理。
3、协助业主做好开工前准备,审批开工报告、图纸复核,经业主同意下达开工令。
4、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和检查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及资金、物质、设备等投入计划,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5、审查承包商采购清单,检查工程使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与数量。督促承包商编制材料的供需计划,协助业主安排甲供的供应计划。
6、对施工变更的签证,主持施工图交底,参与设计变更的签证,复核施工变更。
7、主持召开工程协调会议及每月主持召开监理例会并做好会议纪要,调解有关工程建设各种合同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8、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工程进度、施工质量。
9、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
10、做好每项工程计量工作,对施工单位提出的进度款付款申请进行审核,协助业主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审核已完工程的计量。
11、参加审核工程结算,协助业主审核工程造价,努力降低工程费用。
12、及时提供完整的整理资料,定期编制监理简报。
13、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理职责义务,提供其他可免费提供的监理服务。
14、协助业主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15、完成监理规范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16、监理人对本工程所使用的大宗材料和主要、重要设备材料的检测实验必须与施工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材料资料和检测设备,如发生检测费用,应事先报告业主,经业主同意后由业主支付或按合同约定结算。
17、监理人需认真编制配合业主协调周边群众的专项方案,从施工工艺和技术方面予以协助和组织解释协调工作,做到对周边单位和居民的干扰最小化。
18、监理人必须严格按国家、省有关建设监理规定进行监理。
19、工地例会: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
20、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21、工程计量: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成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见证、影像留证,由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工序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22、旁站: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23、巡视:监理人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24、平行检验:项目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25、根据各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26、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27、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28、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29、协助业主审查施工图的设计和概(预)算,参与主持组织图纸会审,做好记录,写出会审纪要。
30、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校修复费用等。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1、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及协议。2、工程项目图纸及说明。3、国家、地方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及验收规范。4、以建设部、省建设厅和市建设局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中,关于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内容为原则。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按《湖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湖建发【2009】233号)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任何付款凭证需经甲方代表签署确认意见后有效,涉及设计变更、工期顺延、材料价格、停/复工令、工程索赔等可能影响工程价款或工期的签证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在涉及工程延期 / 天内和(或)金额 /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执行。
2.4.5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2%,(在领取中标通知书7天内由监理人支付给委托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它项目监理人员到位的保证金占合同履约保证金的0.6%,投资控制、质量控制和建设进度控制等保证金占合同履约保证金的0.8%,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的保证金占合同履约保证金的0.6%,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视履约情况无息退还,未达到控制目标的没收相应的保证金。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开工后一周内,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各一份,每月25日前提交当月监理月报一份,按委托人要求定期提交监理总结。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5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双方约定时间当面移交。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依法应赔偿的金额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 / ,汇率为: / 。
5.2支付担保
招标人、代建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招标人、代建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5.3 支付酬金:
监理费支付时间及比例按以下方式支付:基础完成支付合同价款的30%, 中间结构验收完成支付合同价款的30%,项目竣工付至合同价款的8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资料归档并提交结算资料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待项目审计完成在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28天之内全部支付完毕,并向监理单位返还履约金,同时扣减应从监理单位扣回的款项,双方结清所有费用。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 。
6.2 变更:本项目变更方法按下列 条确定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南浔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双方另行约定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双方另行约定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 。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A-1 勘察阶段: / 。
A-2 设计阶段: / 。
A-3 保修阶段: / 。
A-4 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 / 。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B-1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1. 工程技术人员 | |||
2. 辅助工作人员 | |||
3. 其他人员 | |||
B-2 委托人提供的房屋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1. 办公用房 | 无 | ||
2. 生活用房 | 无 | ||
3. 试验用房 | 无 | ||
4. 样品用房 | 无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B-3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1. 工程立项文件 | 1 | 开工前 | |
2. 工程勘察文件 | 1 | 开工前 | |
3. 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1 | 开工前 | |
4. 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 1 | 开工前 | |
5. 施工许可文件 | 1 | 开工前 | |
6. 其他文件 |
B-4 委托人提供的设备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1. 通讯设备 | 无 | ||
2. 办公设备 | 无 | ||
3. 交通工具 | 无 | ||
4. 检测和试验设备 | 无 |
附件一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地址: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负责人为该项目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负总责。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
(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等。
乙方的责任
乙方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负责。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三)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上述有关条款行为和其他有关法规的,作为其不良记录载入有关数据库,形成相关信用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并成为其能否准入建设市场的基本依据。
(四)本廉政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本廉政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六)本廉政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并送建设工程项目廉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备案一份。
甲方单位: (盖章) 乙方单位: (盖章)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督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格式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 工程的建设单位 (以下称甲方)与监理单位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
第一条 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为 工程,监理单位对本建设工程的监理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监理责任人 。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 工程施工监理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施工监理业务活动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施工监理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监理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及有关资料(包括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
(二)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监理规范进行现场监理。
(三)甲方应按施工监理合同的约定支付监理费,除施工监理合同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监理费或拖延监理费的支付。
(四)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向乙方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任务。
(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它好处。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等级的监理资质证书。
(二)乙方不得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任务。
(三)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施工监理合同,按投标承诺的监理人员及时到位。监理人员不能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方能换人。
(四)乙方必须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按要求配合相应的试验检测人员和设备,并取得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证书。按有关规定做好各类试验,试验资料应真实、完整,统一归档。
(五)乙方必须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务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监理工作计划,明确监理岗位职责,严格监理检查制度。对工程的重要环节和关键部位,必须实施全过程的现场监理旁站,并有完整的监理旁站记录;严格计量支付;合理有效地控制进度。
(六)乙方与甲方、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有关工程质量。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监理资料应真实、完整。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条二、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条款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条二、四条,按管理权限,依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 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
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 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协议书附件。
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单位: (盖章) 乙方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监督单位: 乙方监督单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三:
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
保单保函/凭证
致: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施工的投标,向承包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在我公司投保《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保险单号: ),我公司接受承包人的请求,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本保单保函项下我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最高限额为(下称“保险金额”)人民币 整(小写:¥ 元)
二、本保函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在保险期间内,承包人(投保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照与发包人(被保险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工程竣工延误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给被保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附:《****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条款》及保单
保险人: (盖章)
公司地址: 签单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