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龙泉青坑底矿泉水厂项目——包装水生产线设备采购与安装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79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龙建招2021-40e2号
预算金额2799万元
招标联系人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先生0578-212117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1-40E2号

项目名称:龙泉青坑底矿泉水厂项目——包装水生产线设备采购与安装

开标时间:2021年75

招标人:浙江龙泉万物生长水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异议):生 0578-217150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联系电话:0578-2121173

中标候选人: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预中标价: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玖万元整(¥27990000.00元)

下浮率:13.69%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半月内完成36000瓶/小时(500ml)PET包装水吹灌旋生产线设备生产,4个月内完成所有设备生产,接到招标人通知后4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具备联合试运行条件,联合试运行期满按要求完成验收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联系电话:0578-7761918

公示时间:202175日至202178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丽政发[2017]49号)(2019修改版)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浙江龙泉万物生长水业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75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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