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泰源煤业中水回用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金泰源煤业中水回用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1.项目名称:金泰源煤业中水回用工程
2.项目地点:山西省灵石县金泰源矿副井工业广场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概况及招标范围:
4.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金泰源煤业中水回用工程,该工程起点为金泰源矿中水蓄水池,终点为昌隆洗煤厂蓄水池,管线全长约为2199米,高差约128米,时供水量为36立方。施工内容包括沟槽开挖、回填;管道基础、管道铺设、阀门井、泄水井、局部架空、混凝土支墩、管道冲洗和试压、路面恢复等项目,具体详见《山西灵石华瀛金泰源煤业有限公司中水回用工程设计》。
4.2工程范围:
除施工方案设计、施工图纸内容外,还应包含为完成该建设工程所需要的雨季施工措施、施工场地清理、地方协调等所有措施项目,投标人应认真踏勘,费用包含在报价内。
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6.工期: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质量合格标准要求。
8.合同价格: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价格方式。投标人应充分现场踏勘,掌握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作为有经验承包商,投标报价应合理考虑施工期内价格变化等风险因素。
9.投标人资格要求:
9.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陆)注册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
9.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建筑或市政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9.3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提供社保证明);
9.4 投标人2021年至今具有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不少于3份业绩);
9.5 企业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没有受到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通报批评。
9.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0.招标文件发放:以永泰能源煤炭采购销售中心指定邮箱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邮箱号为ytnyzbcgc@163.com。
11.现场条件:具备施工条件。
12.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
12.1投标人必须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并提供矿方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风险和相关费用。
12.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2.3投标人应具备解决地区关系的能力,解决地方干扰并承担地区费用。
12.4投标人应根据技术要求及相关资料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合理考虑可能发生的因本项目施工对临近建构筑物的保护措施和费用,并计入报价。
12.5本工程施工可能受矿井生产及施工场地狭小的影响,投标人应充分踏勘,了解掌握矿井生产和场地对施工的影响,并计入报价。
13.投标有效期:90天。
14.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5.投标保证金:1万元。
15.1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等形式递交,开标现场不收现金,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5.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2024年8月*日前(重要提示: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较开标日期提前一天)。
投标保证金的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山西灵石华瀛金泰源煤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灵石县支行
账 号:0508 0150 1920 0130 103
16.付款方式:
本项目使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支付。合同签订后10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合同金额10%履约保证金后,付合同金额10%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外部审计)手续,并获得政府部门下发的支付通知书后,收回工程结算总金额的3%质保金和3%的贴息款,一次性支付工程结算款,质保金1年后无息返还(承包人接受承兑付款)。
17.资格审查:本工程实行资格预审。2024年8月27日18:00前投标人到 星泰广场B座1506室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预审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携带原件备查,留存复印件或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和企业2021年至今从事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不低于3份的合同扫描件)、报名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资格预审由资格预审小组负责审查(报名邮箱号:YTNYGCZB@163.com)
18.招标文件的获得:
18.1现场购买:经资格审查,获准投标的单位可于2024年8月*日18:00前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到 星泰广场B座1506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18.2邮箱发放:经资格审查,获准投标的单位,招标人于2024年**月**日将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发至投标人报名时预留的指定邮箱。
18.3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从金泰源矿获取,每套资料押金2000元,投标人返还时退还。
19.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必须编制1份投标文件“正本”和6份“副本”,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的字样,同时提供电子版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0.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日15:00(北京时间);未按时递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书递交地点:灵石县星泰广场B座23**会议室
21.开标时间:2024年8月 *日15:00(北京时间);
地 点:灵石县星泰广场B座23**会议室
开标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联系人:马安胜 18035406318 (商务:煤炭采购销售中心)
柳志勇 18035406700 (技术:基建环保部)
秦光波 15829629299 (商务:经营管理部)
马贵锋 13633488080 (现场:金泰源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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