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汨罗市川山坪镇废弃河流综合治理清除废弃泥土工程竞价公告
金额
46.3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汨罗市川山坪镇废弃河流综合治理清除废弃泥土工程
项目编号:6202409022765428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霍主任 13017220921
报价起止时间:2024-09-02 17:22 - 2024-09-05 17:22
采购单位:汨罗市农业农村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其他企业资质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1)评审结果公示之日,中标单位接到我方通知后请于2小时内至我单位开碰头会。(2)请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提供服务,否则我方有权拒绝一切合同。 (3)本项目涉及到交通运输,请中标单位自行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如协商不了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附件: 附件8.xlsx
响应附件要求:一套及以上施工技术方案、相关资质、报价清单软件版及Excle版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岳阳市 汨罗市 城关镇 归义镇窑洲社区四楼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汨罗市川山坪镇废弃河流综合治理清除废弃泥土工程
项目编号:6202409022765428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霍主任 13017220921
报价起止时间:2024-09-02 17:22 - 2024-09-05 17:22
采购单位:汨罗市农业农村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其他企业资质
供应商基本要求:满足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汨罗市川山坪镇废弃河流综合治理清除废弃泥土工程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江河湖泊治理工程施工; 描述:汨罗市川山坪镇废弃河流综合治理清除废弃泥土工程;项目内容:详情见附件。;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项目要求: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报价前仔细阅读项目内容,根据项目内容初步拟定一套及以上施工方案送我方审查,价格合理方案可行的为正式有效报价供应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采购需求:(1)因项目周期紧张,请中标单位在20天内完成此项目,否则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竞价供应商资格要求全部满足采购需求的为合格供应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次要参数要求: | 1项 | 463502.53 | - |
买家留言:(1)评审结果公示之日,中标单位接到我方通知后请于2小时内至我单位开碰头会。(2)请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提供服务,否则我方有权拒绝一切合同。 (3)本项目涉及到交通运输,请中标单位自行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如协商不了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附件: 附件8.xlsx
响应附件要求:一套及以上施工技术方案、相关资质、报价清单软件版及Excle版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湖南省 岳阳市 汨罗市 城关镇 归义镇窑洲社区四楼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施工条件及施工要求 | 1、采购人不提供施工所需的食宿、办公、临设及材料加工场地,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其费用由承包人自理。2、成交人的生产用水、电按采购指定地点,由成交人装表驳接。3、承包人应确保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建筑垃圾需当日清理干净,不得留在现场过夜。4、承包人一旦进场施工,需严格遵守发包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①带证上岗;②在规定的地域施工和活动;③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需坚守岗位,因事需离开施工现场超过一天的,需提前向发包人请假,经发包人同意方可离开。5、本项目已有施工临时用电接电点、临时用水接水点,所有临时用电、临时用水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予支付。6、主要材料设备品牌待编制施工图预算时,由采购人提供三个以上品牌给成交供应商和监理单位,在施工实施时成交供应商和监理单位将以采购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品牌作为质量验收依据,对所选用主要材料设备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项目价款 | 此项目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因其它原因另外产生费用。总价款包含材料费、制作费、人工费、机械费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 1.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采购人或有关部门对现场安全施工、创建城市等提出整改意见的,中标人必须及时予以整改,如不及时予以整改的,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进行整改,整改费用从中标人进度款中扣除。2.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须按相关国家规范要求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各类事故。(1)道路上作业施工时需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和警示标志。项目实施期间发生的安全措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均由中标人负责,投标报价中已包含该费用。(2)项目完成过程中,中标人应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项目完成期间所引起的工伤事故,各种纠纷以及突发事件,其一切责任、赔偿和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做好记录;凡履行任务所需使用的机械,应做到持证操作,并及时保养、维护。3.承包人应按要求做好城市创建相关工作,材料设备等堆放按照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堆放,及时清理淤泥、垃圾等,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报价中已包含该费用。4.加强淤泥、垃圾运输管理,规范淤泥、垃圾等散装物料运输管理秩序,维护城市道路的整洁和市容环境秩序,本项目淤泥、垃圾运输车应参照相关法律法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5.施工噪声污染的处理措施: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采用噪声低的设备,并制定合理可行的减弱噪音的措施等。6.中标人在签订协议书时,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中标人不愿签订责任书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7.中标人必须为其工作人员投保员工人身意外保险,以保证采购人在中标人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保险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单独另行支付。 |
施工要求 | 1、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施工自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悬挂好安全警示牌及标语等;施工前购买好所有工作员工的保险;严格按工程量清单及工程要求进行施工,如施工过程中,乙方未按照招标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无条件要求乙方退场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时完工,工期20天,每逾期一天,将按成交金额的1%进行处罚。 3、乙方在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要求,并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并达到相关检验及认证标准。乙方应提供材料有关的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等资料,材料进场后乙方需通知甲方到场,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4、报价人(承包人)一旦成交或签订了施工合同后,由于采购人原因停止建设 的,报价人应无条件服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索赔。5、承包人一旦进场施工,需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计划,按合同约定的总工期和阶段性工期完成施工。在合同签订前,供应商须提供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 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明文件等原件供采购人核对。如发现响应文件中复印件与原件不符,采购人有权向采购监督部门提出取消其成交资格。 6、严格按工程量清单及工程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如因周边环境产生的问题,一律由中标人负责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甲方概不负责。并不得以此问题来延缓工程进度,影响甲方项目进度。 |
关于报价 | (1)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报价前仔细阅读项目内容,根据项目内容拟定一套及以上施工技术方案送我方审核,价格合理方案可行的为正式有效报价供应商,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报价前仔细阅读商务条款,投标人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评委会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委员会将该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恶意竞价者,上报相关部门且纳入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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