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4-2026年各区县天网自建点位建设项目,(招标编号:GYLZB20240506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满足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业务需求,故启动本次招标采购。
1.2项目背景及采购内容
拟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2024-2026年各区县天网自建点位建设项目进行采购,主要内容包括:(1)监控前置点的工程建设,包括安装、调测、上平台(含监控前置点数据配置); (2)社会视频接入与交警电路的建设。
1.3本项目预算暂估为人民币不含增值税932万元(含足额安全生产费),单个建设工程项目不超过500万元。项目类型为施工,划分三个标段,各标段各取1名中标人,中标份额均为100%。投标人可投1个或多个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投标人同时投多标段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所投标段的中标意愿排序,如未注明中标意愿,则默认为按标段1、标段2、标段3顺序排序。
各标段情况如下表:
标段 |
项目实施区域 |
预算(万元,不含增值税) |
工程量(含续约、新建、复建点位) |
工期 |
质量标准要求 |
1 |
进贤县 |
139 |
点位预估2178个 |
订单下达后30日内完成交付(除招标人另有要求外) |
合格 |
2 |
南昌县、新建区、安义县、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高新区、红谷滩区、赣江新区 |
624 |
点位预估9966个 |
||
3 |
经开、湾里 |
169 |
点位预估2054个 |
||
合计 |
932 |
/ |
/ |
/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合同,采取框架+订单模式。
1.5合同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标份额执行完毕为止,最长不超过24个月。
1.6承包方式:前置点施工采用包工、部分包料(即监控探头、NVR、硬盘、杆件、监控箱由招标人提供,其余材料如电源线、网线、套管等全部由中标人提供)、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因施工需要的对外协调费用。
1.7项目经理要求:各标段应配置对应项目经理,协助招标人保质保量完成合约内各项工作。项目经理需具备3年及以上监控项目管理经验,中标人不得无故减少人员配置,若更换项目经理需经过招标人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标段1和标段3各配置1名项目经理,标段2配置不少于2名项目经理。
1.8关于分包:不允许分包。
1.9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标段最高投标单价限价详见下表,投标人各标段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元,不含税) |
1 |
天网点位前端点防雷接地 |
点 |
442.24 |
2 |
天网点位市电管线敷设 |
米 |
5.75 |
3 |
天网点位市电管线敷设 |
米 |
7.25 |
4 |
天网点位市电取电费 |
点 |
54.63 |
5 |
天网点位管线敷设 |
米 |
8.03 |
6 |
天网点位普通立杆 |
根 |
327.03 |
7 |
天网点位6*6、6*8八角杆立杆 |
根 |
649.15 |
8 |
天网点位6*9、6*10、6*12八角杆立杆 |
根 |
948.01 |
9 |
天网点位6*16八角杆立杆 |
根 |
1671.07 |
10 |
天网点位15米高空瞭望杆立杆 |
根 |
7230.60 |
11 |
天网点位吊机台班费 |
台班 |
1526.46 |
12 |
天网点位借杆支架安装 |
根 |
111.00 |
13 |
天网点位监控箱安装 |
台 |
64.27 |
14 |
视频服务器安装调测 |
台 |
64.27 |
15 |
天网点位非智能摄像机安装、平台添加点位 |
点 |
200.85 |
16 |
天网点位智能摄像机安装、平台添加点位 |
点 |
257.97 |
17 |
补光灯安装 |
点 |
72.31 |
18 |
天网点位在无线基站、铁塔、高楼楼顶(专指楼顶无女儿墙场景)施工费 |
台 |
457.94 |
19 |
根 |
381.62 |
|
20 |
站 |
160.68 |
|
21 |
米 |
8.92 |
|
22 |
交警新装末梢设备安装调测 |
台 |
70.02 |
23 |
交警 |
台 |
21.00 |
24 |
社会视频新装接入 |
台 |
210.06 |
25 |
社会视频新装接入 |
台 |
70.02 |
26 |
社会视频新装接入 |
个 |
2.10 |
27 |
视频探头替换 |
点 |
331.68 |
28 |
天网点位原址复建 |
点 |
770.23 |
29 |
天网点位原址复建 |
点 |
574.17 |
30 |
天网点位移位复建 |
点 |
1260.38 |
31 |
天网点位移位复建 |
点 |
1063.70 |
32 |
地面开挖 |
米 |
14.74 |
33 |
水泥面开挖 |
米 |
22.11 |
34 |
天网点位光猫调测 |
个 |
73.71 |
35 |
天网点位更换平台纳管 |
个 |
141.52 |
36 |
天网点位监控箱更换 |
台 |
144.20 |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条件如下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1年5月1日以来签订的同类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标段1和标段3:视频监控类(含天网)建设项目累计合同金额各不少于20万元(含)。
标段2:视频监控类(含天网)建设项目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
(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标的物、合同签字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里有具体金额的,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则须提供具体订单/结算依据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确定的将不予认可,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原件备查。)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1)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
2.1.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各标段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各标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标段1和标段3:至少配置1组施工小队,每组施工小队人数均不少于3人,且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证、低压电工证。允许1人持有多项证书。各施工小队间人员不得复用,且不得与本项目其他人员复用。
(5)标段2:至少配置3组施工小队,每组施工小队人数均不少于3人,且必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证、低压电工证。允许1人持有多项证书。各施工小队间人员不得复用,且不得与本项目其他人员复用。
(提供2024年第一季度以来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投标人应配合评标委员会对其提供的单位缴费信息记录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不予配合,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同时提供以上证书复印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请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
2.1.6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负责一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规章规定应由自身承担的安全生产事项。(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7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本项目进场施工前为承担项目的全部施工人员购买保额不少于90万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8投标人承诺中标后为劳务派遣用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9投标人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要求承诺书。(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10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国电信安全生产制度,如发生违规行为,比照中国电信集团处罚规则接受处理。(提供承诺函,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投标人投标弄虚作假处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6月1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6月1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2年6月17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0)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1)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2)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4)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5)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7)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8)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 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9)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5月24日08时30分至2024年5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0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不涉及。
7.投标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ctsc@chiantelecom.cn。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孺子路36号
邮 编:330002
联系人:蔡经理
电 话:0791-86394292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丁公路38号
邮 编:3300022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19979017198
电子邮件:zhengshaohua.gyl@chinaccs.cn
报名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19979017198
电子邮件:zhengshaohua.gyl@chinaccs.cn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