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锦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选聘第三方服务机构编制大顶山矿区南部三个废石场排洪工程实施方案和行洪论证报告的公开比选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大顶山矿区南部三个废石场进行排洪工程实施方案和行洪论证报告的编制工作,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完成《排洪工程实施方案》(送审本)的编制,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排洪工程实施方案》的评审、备案。合同签订后90个自然日内完成《行洪论证报告》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工作,兹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公开比选。
一、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3日 9:00——2024年7月25日17:00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2023年6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财务状况要求:近一年内(2023年6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 0;
4.报名机构需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相关资质,项目组成员至少由两名专业人员构成,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报名机构近两年内(2022年6月1日~至今)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响应性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报名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http://www.swueecg.com/#/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操作手册)获取比选文件(招采平台咨询热线:028-86123300)。
四、选聘材料提交
选聘材料应采用A4纸打印正本1份,副本1份(请装订成册,编制目录页,设置页码并密封),在选聘现场提交。参选文件封面应注明参选文件名称、参选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其中报价文件应单独加盖公章。参选现场应对应提供PDF版参选文档,通过U盘方式提交,应标签注明参选单位名称。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比选开始时间均为2024年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本次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下递交,具体如下:
线下递交文件及公开比选地点:四川锦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四楼企业管理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兆
电 话:15283486548
地址:凉山州冕宁县泸沽镇工农街108号
四川锦宁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