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泾县电机泵阀产业智能制造基地(一期)-为企服务配套工程-创客中心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15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8/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gc-gk-2022098
预算金额215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792228668
中标联系人梁修福
公告正文

招标人

名称:泾县经济开发区开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经济开发区琴溪路88号

代理机构

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财富东路36号

项目名称

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泾县电机泵阀产业智能制造基地(一期)-为企服务配套工程-创客中心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JX-GC-GK-2022098

开标时间

2022年8249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昊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珍珠路李湾小区3栋9号门面

投标报价:21580067.00元

工期:2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98

项目负责人:梁修福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1342017201722034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县佳源中央城五期项目B53#-B60#、B64#-B70#、6#地下车库(合同金额:约7126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10月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中卓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路68号汇银广场1-2103

投标报价:21563263.25

工期:2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90

项目负责人:施开典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23408102013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张集乡张集社区大蔡户安置区建设(合同金额:约5504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19年7月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安徽国创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广德市誓节镇瑞祥花园3幢104商铺

投标报价:21561593.61

工期:22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6.89

项目负责人:陈明华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234060805127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广德桐诚•美凯龙滨河广场项目(合同金额:约5180万元,竣工验收时间:2020年11月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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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桐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和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广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晨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太湖县晋熙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泛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额进行了计税,不符合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4.3.1.3条要求,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安徽天兴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不符合招标公告第3.3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2年825日至2022年829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电话:1538533880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792228668。

2、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366549。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评审情况一览表.xls

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泾县电机泵阀产业智能制造基地(一期)-为企服务配套工程-创客中心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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