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2026年庭院燃气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津燃华润)-施工第一批招标公告
金额
534.31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RHR202410220123
预算金额534.31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美妍022-87569874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小滢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02024104012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施工[2024]101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2024-2026年庭院燃气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外资备〔2024〕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6143.68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6143.68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2222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4-2026年庭院燃气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2222项,项目是天津市城市供气改造重点项目,已纳入天津市燃气专项规划和老旧管网改造三年行动方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庭院内的燃气调压站、柜、箱进行提升改造 2222 项 ,包括更新燃气泄露报警器、静电导除装置、燃气设备设施等,共涉及天津市 16 个行政区域的庭院小区,其中 2024 年实施改造燃气调压站、柜、箱 420 项;并针对管网运行时间 20 年以上小区用户的户内燃气设施及小区庭院燃气设备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涉及河北、河东、和平、宁河区域的 152 公里立管,其中 DN40管径 11.86 公里,DN25 管径 70.07 公里,DN15 管径 70.07 公里。改造后将进一步保障燃气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解决供气设备设施老化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其中,152 公里的立管改造由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子公司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总投资额6143.68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南开区、河西区、河北区、河东区、和平区、红桥区、北辰区、西青区、东丽区、津南区、武清区、 静海区、宝坻区、蓟州区、宁河区及滨海新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2024-2026年庭院燃气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津燃华润)-施工第一批,招标范围:本标段涉及天津市共14个区域的484项调压站、柜共涉及9类的场站设备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分别为:调压站调压设备更新改造、调压柜柜体更新、调压站泄漏报警器安装、调压柜泄漏报警器安装、改燃柜泄漏报警器安装、改燃柜过滤器更新、改燃柜加装护栏、调压柜护栏更新、调压站静电导除装置更新。项目包括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河东区、红桥区、高新区、东丽区、北辰区、西青区、津南区、武清区、静海区及宝坻区范围内全部9类场站设备设施提升改造内容,共计484项调压站、柜改造项目,最大压力为中压,供气压力小于4公斤/平方厘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总投资额534.3102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1月21日至 2024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应为本单位职工;(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被执行人员将取消投标资格,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 2024年10月28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 年 10 月 28  日 16 时 00 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 2024年10 月 22 日至 2024 年10月28 日(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 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 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 3.1款规定的,请在规定期限内携带以上资料和投标信息系统项目关注截图资料到现场获取文件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人: 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赵恒海(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44号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人: 朱美妍

电话: 022-87569874


传真: 022-87569874


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邓津晶(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邮政编码:300381

联系人:孙小滢

电话:022-84186009


传真:022-84186009


日期2024年10月22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朱美妍


电话:022-87569874

传真:022-87569874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吴家窑二号路44号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电话:022-88389836

传真:022-88389836

电子邮箱:zdjzsczfzd@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郁江道与内江路交口安融大厦1号楼108室


在线投诉地址:http://60.28.163.169/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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