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超声洁牙机、模型修整机等设备院内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8
公告正文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拟对超声洁牙机、模型修整机等设备项目进行院内谈判,欢迎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超声洁牙机、模型修整机等设备
二、招标内容:
1、超声波清洗机  数量1台   预算金额1.7万元    性能要求:无需加热,水槽容积≥4.8L,使用容积≥3.8L,配备液晶显示屏和多种清洗程序,有配套的清洗液。
2、超声牙周治疗系统  数量3台   预算金额1.95万元    性能要求:满足临床科室需求。
3、根测仪  数量3台   预算金额2.22万元    性能要求:满足临床科室需求。
4、模型修整机  数量1台   预算金额2.5万元    性能要求:干湿两用,满足临床科室需求。
5、不锈钢器械台(推车) 数量3台  预算金额0.48万元  性能要求:全部采用不锈钢精工制作,双面推手;车轮为重型设计防静电碳纤万向轮,四个带刹万向轮;本车承重≥200公斤。
6、移动边柜  数量4个  预算金额1.12万元   性能要求:移动式、多抽屉、可分区、带锁、易清洁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
2.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用户名单(含采购时间、采购数量、型号等),附近一年的发票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4、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公告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5月28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28日17: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文件和项目方案及报价资料)共8份送达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联系人及电话备注在封面上(地址:鼓楼区杨桥中路246号3#六楼后勤处, 电话:83736422 联系人:谢工),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不接受邮寄快递。
六、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七、谈判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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