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十堰车务段管内车站年度消防检测服务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武汉局集团公司十堰车务段管内车站年度消防检测服务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YCWD-AJK-2023-037)
武汉局集团公司十堰车务段管内车站年度消防检测服务项目通过国铁采购平台(网址:http://cg.95306.cn)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检测内容:十堰车务段管辖范围内十堰东站、十堰站南站房、十堰北站房、武当山西站、丹江口站、谷城北站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外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等)、高中低倍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水幕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防烟系统、排烟系统、防火卷帘、消防电梯、应急广播、消防通讯、无源脉冲超细干粉灭火装置、雨淋系统、空气采样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依照相关等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按照十堰车务段提供的检测处所清单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对检测发现的消防设备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出具整改建议报告。
见附件明细1.十堰车务段2024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面积统计表
2.十堰车务段各站消防设施设备清单。
二.报价人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在湖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平台备案登记的企业。
2.供应商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信息、违法、违规和重大安全事故记录(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近三年内不存在国铁集团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或武汉局集团公司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有消防维修检测相关业绩。(一个及以上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4.供应商应当具备满足本项目的技术力量(需具备出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资格,认证证书需有CMA、MA、CNAS其中之一的认证印章)。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无不良或失信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报价截至日前)近一年内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4717-93《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16806—1997《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柜式气体灭火装置》GB16670-200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GB25972-20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国家消防法规及其他消防相关规范性文件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9.供应商须在公安消防部门进行资质审核备案。
三.检测作业人员要求
(一)作业人员
1.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满足岗位劳动强度和铁路方劳动时间的要求;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作业人员须熟知本岗位业务知识和职责,技术业务熟练,安全防护到位,遵守铁路相关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具备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3.作业人员工作期间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或反映,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不与铁路职工发生冲突,不从事任何服务外的活动。
4.作业人员须遵章守纪,文明生产。
5.作业期间,成交供应商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服、使用防护用品。禁止赤膊、赤足和穿短裤、高跟鞋、拖鞋等参加作业,穿着衣服应系好扣好,禁止敞胸露怀。作业前8小时和作业时间段内严禁饮酒,作业期间严禁打架斗殴,工作场所内禁止吸烟、睡觉。
四.检测时间要求
自签订合同后50天内完成技术检测、验收、出具报告等工作。
五. 检测考核制度
(1)因成交供应商未遵守车务段、车站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上级检查下发安全(整改)信息的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扣款。
(2)新招从业人员未经培训考试合格,成交供应商私自安排上岗,对成交供应商考核500元每人次。
(3)成交供应商不服从车间管理,按照问题严重程度,每发生一次考核500-2000元。
(4)成交供应商不按时提供各类报表的,每次考核500元。
六. 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就本次采购的项目负有保证第三方不得向铁路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指如遇成交供应商自身劳资纠纷、人身伤害纠纷等,铁路方不负任何责任)。成交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存在法律纠纷及诉讼,并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抵触。
2.成交供应商对其员工在工作时间的安全责任负全责。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用工时应签订劳动协议,办理各种用工手续,为每位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或者工伤保险。如因用工不当,给铁路方造成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3.成交供应商需主动协调联系十堰车务段管内各站,约定配合检测人员、时间、负责配合人员接送等事宜。
七.询(报)价表回复要求及相关事宜
1.公开询价开市及收市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5日17时整(北京时间)。
2.供应商先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询价采购公告附件。
3.供应商将《营业执照》、电子版报价表、报价人基本资格要求的资料扫描件命名为“公司名称+项目编号”发送至邮箱sycwdcg@vip.163.com。
4.请确认电子版报价和扫描件报价是否一致,不一致为无效报价;报价人不得修改此表已填制的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电子版报价和扫描件供应商名称应为单位全称,报价人、联系方式必须填写完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局集团公司十堰车务段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车站路11号
联系人:董主任
联系电话:0719-8478872
采购监督电话:0719-8478492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十堰车务段
日期:2023年10月18日
武汉局集团公司十堰车务段管内车站年度消防检测服务项目通过国铁采购平台(网址:http://cg.95306.cn)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检测内容:十堰车务段管辖范围内十堰东站、十堰站南站房、十堰北站房、武当山西站、丹江口站、谷城北站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外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水炮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等)、高中低倍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水幕系统、火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防烟系统、排烟系统、防火卷帘、消防电梯、应急广播、消防通讯、无源脉冲超细干粉灭火装置、雨淋系统、空气采样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依照相关等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按照十堰车务段提供的检测处所清单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对检测发现的消防设备问题进行整理汇总,出具整改建议报告。
见附件明细1.十堰车务段2024年建筑消防设施检测面积统计表
2.十堰车务段各站消防设施设备清单。
二.报价人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在湖北省消防技术服务管理系统平台备案登记的企业。
2.供应商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信息、违法、违规和重大安全事故记录(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近三年内不存在国铁集团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或武汉局集团公司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有消防维修检测相关业绩。(一个及以上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
4.供应商应当具备满足本项目的技术力量(需具备出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资格,认证证书需有CMA、MA、CNAS其中之一的认证印章)。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无不良或失信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报价截至日前)近一年内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能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4717-93《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16806—1997《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柜式气体灭火装置》GB16670-200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GB25972-20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国家消防法规及其他消防相关规范性文件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9.供应商须在公安消防部门进行资质审核备案。
三.检测作业人员要求
(一)作业人员
1.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满足岗位劳动强度和铁路方劳动时间的要求;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作业人员须熟知本岗位业务知识和职责,技术业务熟练,安全防护到位,遵守铁路相关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具备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3.作业人员工作期间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或反映,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不与铁路职工发生冲突,不从事任何服务外的活动。
4.作业人员须遵章守纪,文明生产。
5.作业期间,成交供应商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防护服、使用防护用品。禁止赤膊、赤足和穿短裤、高跟鞋、拖鞋等参加作业,穿着衣服应系好扣好,禁止敞胸露怀。作业前8小时和作业时间段内严禁饮酒,作业期间严禁打架斗殴,工作场所内禁止吸烟、睡觉。
四.检测时间要求
自签订合同后50天内完成技术检测、验收、出具报告等工作。
五. 检测考核制度
(1)因成交供应商未遵守车务段、车站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上级检查下发安全(整改)信息的由成交供应商全额承担扣款。
(2)新招从业人员未经培训考试合格,成交供应商私自安排上岗,对成交供应商考核500元每人次。
(3)成交供应商不服从车间管理,按照问题严重程度,每发生一次考核500-2000元。
(4)成交供应商不按时提供各类报表的,每次考核500元。
六. 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就本次采购的项目负有保证第三方不得向铁路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指如遇成交供应商自身劳资纠纷、人身伤害纠纷等,铁路方不负任何责任)。成交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存在法律纠纷及诉讼,并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抵触。
2.成交供应商对其员工在工作时间的安全责任负全责。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用工时应签订劳动协议,办理各种用工手续,为每位作业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或者工伤保险。如因用工不当,给铁路方造成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3.成交供应商需主动协调联系十堰车务段管内各站,约定配合检测人员、时间、负责配合人员接送等事宜。
七.询(报)价表回复要求及相关事宜
1.公开询价开市及收市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5日17时整(北京时间)。
2.供应商先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询价采购公告附件。
3.供应商将《营业执照》、电子版报价表、报价人基本资格要求的资料扫描件命名为“公司名称+项目编号”发送至邮箱sycwdcg@vip.163.com。
4.请确认电子版报价和扫描件报价是否一致,不一致为无效报价;报价人不得修改此表已填制的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5.电子版报价和扫描件供应商名称应为单位全称,报价人、联系方式必须填写完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局集团公司十堰车务段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车站路11号
联系人:董主任
联系电话:0719-8478872
采购监督电话:0719-8478492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十堰车务段
日期:2023年10月1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