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污染地块管控区域暂不开发利用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t-xy-2023-041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许海莲
招标代理机构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狄晓龙158381731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08
公告正文

污染地块管控区域暂不开发利用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NZT-XY-2023-041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污染地块管控区域暂不开发利用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0.6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污染地块管控区域暂不开发利用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污染地块管控区域暂不开发利用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污染地块管控区域暂不开发利用环境质量监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5)参加政府采购活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2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环境保护政策。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取得有效的 CMA 证书。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 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网页截图(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3)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4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5 月 0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荥阳市润旭德工业园 3 号楼 6 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5 月 08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荥阳市润旭德工业园 3 号楼 6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5 月 08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荥阳市润旭德工业园 3 号楼 6 楼
七、其他
污染地块管控区域暂不开发利用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NZT-XY-2023-0414
一、采购条件
污染地块管控区域暂不开发利用环境质量监测项目已经批准,采购人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荥阳分局。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污染地块管控区域暂不开发利用环境质量监测项目;2.2 项目地点:荥阳市;
2.3 总投资:约 40.6 万元;
2.4 服务期限: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采购内容: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环境监测服务;
2.7 标段化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8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5)参加政府采购活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2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政策;(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环境保护政策。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取得有效的 CMA 证书。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 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网页截图(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3)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 年 4 月 25 日至 2023 年 5 月 4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 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
2.地点:荥阳市润旭德工业园 3 号楼 6 楼
3.方式:现场现金获取,售价:300 元/本/标段。
4.报名资料:按照本公告 3.1-3.3 要求整理资料及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 章并胶装成册,不接受活页等随时可替换的形式。
五、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 年 5 月 8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荥阳市润旭德工业园 3 号楼 6 楼
六、公告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地 址:荥阳市工业路迎春巷 002 号
联 系 人:许海莲
电 话:17105661555
代理机构: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狄晓龙
电 话:15838173115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 133 号金成时代广场 9 号楼 2502 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荥阳分局
地 址:荥阳市工业路迎春巷 002 号
联 系 人:许海莲
电 话:171056615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弘天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姚砦路 133 号金成时代广场 9 号楼 2502 室 联 系 人: 狄晓龙
电 话: 15838173115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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