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深圳市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跟踪评价意向公开
金额
13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3/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024年深圳市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跟踪评价意向公开
采购单位: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项目名称: | 2024年深圳市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跟踪评价 |
预算金额(元): | 1,300,000.000 |
采购品目: | 其他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 项目名称:2024年深圳市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跟踪评价 项目背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9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府办函〔2022〕23号)提出,通过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9号)提出,各地级以上市要出台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具体的工作指引及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我市起草制定的《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试行》提出,建立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跟踪评估机制,研究解决相关疑难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实施机制。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主要内容:(1)编制更新台账。汇总、梳理全市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信息,结合项目认定的要求和条件编制台账,定期跟踪项目基本信息、存在的问题、项目进展等,并动态更新台账;(2)答疑和咨询服务。面向各区住建局、相关企业提供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请、认定、运营等方面的答疑、咨询服务,并对常见问题和答疑方案进行汇总;(3)项目认定支持。对于各区住建局、相关企业报送的项目,指导企业提交申请材料,指导相关单位开展项目认定以及发放项目认定书,指导市住房租赁平台开发相关功能;(4)项目跟踪评价。对项目的申请、认定、改建、运营等全流程管理进行跟踪,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等方式,总结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分析原因,形成典型项目跟踪评价报告;(5)工作优化建议。结合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工作总结,提出优化、改进我市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工作的对策建议,形成总结报告。 绩效目标:协助主管部门和各区完成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筹集任务并做好项目跟踪评价工作。 |
联系人: | 徐淮 |
联系电话: | 18898791228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04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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