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空气监测站运维费用-验收报告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2022-07-8-A | ||||||||||
二、合同名称:空气监测站运维费用 | ||||||||||
三、项目编号:2022-07-8 | ||||||||||
四、项目名称:空气监测站运维费用 | ||||||||||
五、合同主体 | ||||||||||
1. 采购人(甲方):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 | ||||||||||
地址:扶沟县东大桥191号 | ||||||||||
联系人:刘建伟 | ||||||||||
联系方式:0394-6221662 | ||||||||||
2.供应商(乙方):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规模:中型 | ||||||||||
地址: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一路一号 | ||||||||||
联系人:刘友辉 | ||||||||||
联系方式:13926903420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 ||||||||||
七、验收日期:2023年08月27日 | ||||||||||
八、验收组成员 | ||||||||||
朱斌、池明军、王克永 | ||||||||||
九、验收意见 | ||||||||||
一、按照《河南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办法》完成了扶沟县崔桥镇、大新镇等15个站点的运维工作,并提交了相关运维记录和运维报告,专家组认为所提交的运维报告编制基本规范、运维记录基本完整。 二、除2023年4月份产业集聚区站点因停电导致数据上传率和数据有效率不足90%外(停电证明附后),其他站点数据上传率和数据有效率均大于90%,单站点故障处理率均为 100%。 三、该项目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运维工作,同意通过验收。 | ||||||||||
十、其他补充事宜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