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桐乡市乡村公路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项目(第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朱女士1515736919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衡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3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30
公告正文
2023年桐乡市乡村公路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浙江省财政厅浙交﹝2018﹞165号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计划考核办法》的文件精神,本招标项目2023年桐乡市乡村公路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项(下称“本项目”)已列入实施计划,项目业主为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下称“招标人”),检测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桐乡市区域内。
2.2招标范围及规模:桐乡市境内的乡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工作,所有农村公路检测总里程约1470 公里,本次招标项目检测费用约118万元。
2.3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一个检测标段。
2.4服务期:5个月。
2.5工作内容:按招标人要求的路线采用多功能道路检测车等必要检查(测)设备开展路况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及桥梁内业规范化检查的咨询服务,并协助发包人完成路况检测相关数据的填报工作,主要检测指标为路面病害调查(自动路况摄像)和平整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
3.3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
3.4投标人名称(其本身或内设检测机构)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请于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30日,在“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投标系统(招标公告——我要投标)中填写、完善投标信息。潜在投标人可使用本单位账号和密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桐乡)”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主注册链接:http://ggzy.tx.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28-0095、陈工18658175505。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10:00时,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送至浙江省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6楼西厅(桐乡市公证处)。
5.3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请选择工作时间内送达,工作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并在快递单上注明项目名称。送达前请联系收件人当面接收)。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逾期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收件人:朱强飞,联系电话:15157369193,由公证人员做好投标文件签收记录)。请各投标人务必提前沟通好接收投标文件事宜,并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递交所用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桐乡)(http://ggzy.tx.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浙江省公共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金额:1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网银或电汇)、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银行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融资担保公司(经金融办、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科技支行(行号:105335400495);银行账号:6232811430000116989。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10时00分(已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7.2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73-8811270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衡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1369号 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吉云路102号
邮 编: 314500 邮 编: 314500
联系人: 朱女士 联系人: 朱先生
电 话:0573-89380367 电 话:0573-81888660
传 真:0573-88130790 传 真:0573-81888660
2023年6月9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注:1、业绩证明应附(1)已完工程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2)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已完工程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如上述材料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检测内容的,投标人还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测人员的包括职称证、身份证、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公开信息等,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出后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测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应出具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无法体现人员姓名和任职的,应提供发包人(或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最低要求)
注:多功能路况快速检测设备应为自有设备,自有设备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使用证明或采购合同或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等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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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浙江省财政厅浙交﹝2018﹞165号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计划考核办法》的文件精神,本招标项目2023年桐乡市乡村公路技术状况自动化检测项(下称“本项目”)已列入实施计划,项目业主为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下称“招标人”),检测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桐乡市区域内。
2.2招标范围及规模:桐乡市境内的乡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工作,所有农村公路检测总里程约1470 公里,本次招标项目检测费用约118万元。
2.3标段划分:本工程设一个检测标段。
2.4服务期:5个月。
2.5工作内容:按招标人要求的路线采用多功能道路检测车等必要检查(测)设备开展路况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及桥梁内业规范化检查的咨询服务,并协助发包人完成路况检测相关数据的填报工作,主要检测指标为路面病害调查(自动路况摄像)和平整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
3.3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
3.4投标人名称(其本身或内设检测机构)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网上登记,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请于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30日,在“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投标系统(招标公告——我要投标)中填写、完善投标信息。潜在投标人可使用本单位账号和密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桐乡)”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主注册链接:http://ggzy.tx.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28-0095、陈工18658175505。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10:00时,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送至浙江省桐乡市康民东路58号桐乡市公共服务中心1号6楼西厅(桐乡市公证处)。
5.3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或直接送达方式递交(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请选择工作时间内送达,工作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并在快递单上注明项目名称。送达前请联系收件人当面接收)。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逾期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收件人:朱强飞,联系电话:15157369193,由公证人员做好投标文件签收记录)。请各投标人务必提前沟通好接收投标文件事宜,并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递交所用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桐乡)(http://ggzy.tx.gov.cn/ZLTPBidder/memberLogin)、浙江省公共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金额:1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网银或电汇)、投标保证保险电子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银行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融资担保公司(经金融办、银保监部门审批通过并在嘉兴市设有分支机构)保函(要求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名称: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科技支行(行号:105335400495);银行账号:6232811430000116989。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10时00分(已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7.2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窗口联系电话:0573-8811270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桐乡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衡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世纪大道1369号 地址:桐乡市梧桐街道吉云路102号
邮 编: 314500 邮 编: 314500
联系人: 朱女士 联系人: 朱先生
电 话:0573-89380367 电 话:0573-81888660
传 真:0573-88130790 传 真:0573-81888660
2023年6月9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试验检测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检测机构具备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等级证书;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名称(其本身或内设检测机构)和等级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中的相应机构名称和等级完全一致。 3、具有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资质认定证书。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载明的检测完成日期为准),完成过1项农村公路路况检测项目。 |
注:1、业绩证明应附(1)已完工程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2)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已完工程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如上述材料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检测内容的,投标人还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担任过1项农村公路路况检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年龄60周岁及以下。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及以下。 | 自有人员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担任过1项农村公路路况检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年龄60周岁及以下。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及以下。 | 自有人员 |
检测人员 | 4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道路工程专业)。 | 自有人员 |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测人员的包括职称证、身份证、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公开信息等,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自招标公告发出后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检测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业绩要求的,应出具相应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无法体现人员姓名和任职的,应提供发包人(或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20年1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规格、功能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备 注 |
1 | 多功能路况快速检测设备 | 满足检测要求 | 台 | 1 |
注:多功能路况快速检测设备应为自有设备,自有设备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使用证明或采购合同或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等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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